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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高薪”诱惑,三名青年远渡缅甸,终获2年铁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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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上午,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某、刘某某涉嫌犯诈骗罪和被告人吴某涉嫌犯诈骗、偷越国(边)境罪一案,15位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旁听庭审。

了解案情

被告人吴某、郭某、刘某某在2020年3月至2020年7月期间,偷越国(边)境至缅甸加入诈骗集团,培训后担任集团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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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三人通过 SOUL、陌陌、微信等社交软件将自己包装成成功人士,寻找中国境内年轻且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身女性,以“林峰”“谢林峰”等虚假身份获得被害人信任,引导被害人在该集团控制的虚假投资平台“香港联合交易所”“Nasdaq”APP中投资,后台技术人员通过修改平台数据,让被害人可提取小额投资回报,继而引诱被害人多次、大额“入金”,待被害人大额“入金”后,拉黑被害人骗取被害人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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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最终

法院依法判决:

  • 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

  • 被告人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 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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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洪 柳

编辑:洪 柳

审核:王 月

签发:唐文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