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部署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两份《通知》明确,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底。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均为0.5%。工伤保险费率为全区统一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

截至2024年5月底,自治区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共减征19.01亿元。其中,减征失业保险费14.35亿元,惠及30.18万家用人单位、489.81万名职工;减征工伤保险费4.66亿元,惠及30.79万家用人单位。政策实施将有效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广西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