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男子陈先生结婚在16年后发现3个女儿均不是亲生,甚至妻子于女士为了报复陈先生,将两个36响的闪光雷扔进陈先生家中,造成家中财产损失。

目前,陈先生已经委托代理律师准备起诉妻子于女士,追究妻子于女士重婚罪和抚养费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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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陈先生想要追究妻子于女士的刑事责任!

虽然妻子于女士确实婚内出轨,并生下三个女儿,这种行为极其令人不齿,完全就是在挑战道德的底线,但她并没有在婚内与其他人再一次结婚,也没有在婚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是一直都居住在家中,与陈先生的父母共同照看三个孩子,所以根本无法构成重婚罪。

至于想要从其他方面入手来追究刑事责任,那只有扔闪光雷这件事,可是这件事,警方已经结案,并对妻子于女士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罚,基本上也不可能会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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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向妻子于女士索赔这些年抚养三个孩子的费用和民事索赔!

虽然法律确实支持这样的做法,但这个问题也很难算得清,毕竟这么多年,而且之前又不知道三个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谁会去计算这样的数目。

而且陈先生这些年一直在外跑运输,一年到头在家的时间也没有多少,即使陈先生大概知道给了妻子于女士多少钱,可只要妻子于女士一口咬定陈先生给的钱,都用在自己和陈先生的父母身上,那么陈先生也很难拿出实质证据来证明,到底有多少钱用在三个孩子的身上。

也就是陈先生向妻子于女士索赔三个孩子的抚养费,只能凭法院按照正常的去估算,然后才能得到这一笔钱,而且这一笔钱还要扣除一半,因为是婚内财产。

至于关于三个孩子不是亲生,也不是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不能要求赔偿,而出轨,一般没有构成重婚罪,也不可以要求赔偿,那么民事索赔这一块,陈先生也很难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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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陈先生即使起诉妻子于女士,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得到三个孩子抚养费的补偿,根本不可能获得其他赔偿,更不可能让妻子于女士承担刑事责任。

如今,据陈先生本人透露,“大女儿”在接受采访时,直白地表示恨他;而“二女儿”已经对他不理不睬。

十六年辛辛苦苦地付出,却最终落得一场空的结局,确实让很多人都为之叹息,要知道即使是一条狗养了十六年,被外人带走,它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回到原本的家,即使回不了家,在它遇到养它的人,也会飞奔到其脚下。

但奈何人性这种东西,没有人能够摸得透,要不然怎么会有“白眼狼”这种形容词!其实该事件从陈先生拿到亲子鉴定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了陈先生只能吃这个哑巴亏,绝对不可能让自己在该事件中成为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