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为争夺遗产,哥哥将妹妹和母亲同时告上法庭,要求分割“百万遗产”……这一幕,发生在四川攀枝花。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近日对该案作出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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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图据法院

杨某称,其父于2021年7月去世后,他多次找到妹妹和母亲,要求平均分配、继承父亲所留遗产,但两人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愿配合。“我们拿着死亡证明,去查我父亲的钱,有将近100万。”

对此,妹妹杨某萍和母亲李某中认为,多年来,杨某并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很多人都认为我们家只有我一个女儿,说从来没有看到过他(哥哥)。”杨某萍称,哥哥杨某长期不在父母身边,“父亲办丧事,搭灵堂的时候才看到他(哥哥),不少人才知道父亲还有一个儿。”

杨某萍表示,哥哥杨某第一次回来要钱时,让他连同母亲一起带走赡养,但哥哥又不愿意,“他就是想要房子。”

杨某则表示,由于长期不在父母身边,自己与父母的关系较为疏远,后来又因一些琐事产生了矛盾,自己在最困难的时候,父母没有提供过任何帮助。尽管如此,他还是尽到了赡养老人的义务。然而,母亲李某中表示,“我没有用过他一分钱。”她因胆结石住院,也只能由女儿杨某萍照看,“他回来就是要房子,那我又到哪里住呢?”

在庭审中,杨某妻子提出,父亲杨某进生前留有一份遗嘱,该遗嘱同时有杨某和杨某萍的签字。遗嘱中写道:“我的工资有几万,现在还不清楚有多少,其他我就没有什么钱,望大家不多想……”杨某妻子表示,“想知道这些钱的去处,在什么地方?”

“杨某进生前患有喉癌和肺癌,他生前虽然有存款,但在他的生活、治疗中,花费了属于他的财产,这不属于遗产继承范围。”李某中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庭陈述,杨某进去世后留有住房一套,如果对其遗留的房产进行分割,将不利于李某中的居住,请求法院驳回杨某的请求。“杨某进生前的意愿,是不希望他去世以后,看到你们不和发生争执。”

法院经审理查明,杨某进的尾号为2823的银行账户,至2021年7月19日去世时有存款89094.72元,加上之后转入的工资5238.38元,合计94333.10元。杨某进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的银行存款尚有余额75.45元,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倮果营业所的两个银行账户尚有余额21.1元和3.5元。

近日,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对登记在杨某进名下的房屋由李某中独自享有居住权。该房屋所有权由李某中享有和继承80%的份额,由杨某萍继承10%的份额,由杨某继承10%的份额;由李某中、杨某萍共同支付杨某继承款10950.44元。

此外,对杨某进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的银行存款,由李某中享有和继承80%的份额,由杨某萍继承10%的份额,由杨某继承10%的份额;对杨某进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倮果营业所的银行存款,由李某中享有和继承80%的份额,由杨某萍继承10%的份额,由杨某继承10%的份额;驳回原告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编辑 何先锋 责编 邓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