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陈女士来到灵山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将一面印有“公廉为民好警察 失而复得暖人心”字样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对民警倾力为其找回丢失的钱款表示由衷的感谢。

6月15日15时许,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接到陈女士报警称:其在新圩镇高速收费站附近丢失了1180元现金。接报后,民警黄勇键与同事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查找工作。通过走访排查与调取视频监控进行查看,黄勇键发现陈女士的现金已被一男子捡拾走了。随后,黄勇键等人通过工作找到该男子,并将现金追回。在派出所,陈女士从民警手中领回了丢失的钱款,此时距离接报警仅1个小时。钱款失而复得,陈女士欣喜万分,对民警连声道谢。经了解,当天陈女士路过新圩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现金掉落在地上,而其并未察觉。临走前,民警叮嘱陈女士出门在外一定要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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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灵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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