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义乌市新鹏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因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被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9000元整(¥9000)。

据公告内容,当事人义乌市新鹏渣土清运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街道西城路桥头村路段实施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9000元整(¥9000)。

义乌市新鹏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构成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违规行为。处罚结果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9000元整(¥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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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