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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几千或者上万元

就能上自己心仪的学校?

这样的“好事”,

让正值考试季成绩不理想的学生或家长心动。

然而,走捷径不一定会走向成功,

还有可能落入陷阱!

请看邵阳市洞口县一案例。

基本案情:2023年8月,雷某山的小孩雷某高考结束后需要填报志愿,雷某山经人介绍认识尹某,尹某称可以代为填报志愿,并需要收取一定费用,雷某山遂通过微信转账13800元请尹某为其小孩雷某填报志愿。

尹某于2023年8月8日向雷某山出具协议书承诺让雷某山小孩雷某录取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等5-8所院校,其余院校在湖南省,办学性质为公办,若在第一征集志愿(8月16号)还未录取进上述学校中,则全额退款。第一次征集志愿到期后,雷某山小孩并未如约录取学校,尹某亦未向雷某山退款。经雷某山多次催讨未果,故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合同纠纷。被告尹某与原告雷某山签订《升学指导协议》,约定被告为原告方提供高考志愿填报指导相关事宜,承诺原告小孩能至指定院校上学,同时约定若被告方指导不成功,则全额退款,原告根据协议约定支付了指导费用13800元,但原告的小孩雷某经被告指导未能按约定录取至指定的学校,根据双方的约定,被告应退还志愿填报费用13800元,但经原告催收后,被告未按照约定退还该费用,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对原告要求被告退还指导费用13800元及按市场报价利率自2023年8月16日起计算至款项全部清偿之日资金占用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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