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龙黔清申请辞去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6月21日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龙黔清申请辞去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报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6月21日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洪龙弟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挂职)。

(二)

任命杨艳珍为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龙厚然的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光彩、杨洪冰、田维松的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丨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