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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相信这句警示语已深入人心
但总有人心存侥幸
“顶风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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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驾曝光台
执法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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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5日,眉山市丹棱公安交警在仁美镇开展安全检查时,查获熊某云与袁某春涉嫌酒后驾驶。经查,熊某云体内酒精含量为112mg/100ml,袁某春体内酒精含量为88mg/100ml,均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法律链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熊某云和袁某春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违法曝光不是目的
是为了警示
望大家引以为戒!
酒驾、醉驾猛于虎
心存侥幸要不得
请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的人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