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24个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以下简称试点城市)2023年度工作情况开展了总结评估,发布了工作情况的通报,对深圳、苏州、武汉、合肥、广州、长沙、温州、台州8个试点城市予以表扬。

试点开展以来,各试点城市以发展智能建造、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序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

建立工作机制

24个试点城市均建立智能建造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出台了土地、规划、财政、科技、人才、招标投标、评优评奖等一系列支持政策。

将506家企业纳入智能建造骨干企业培育名单。公布了758个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工程项目,其中包括住宅类项目209个、城市更新类项目17个。

取得工作成果

24个试点城市支持有关单位启动建设39个智能建造科技创新平台。立项智能建造相关科研项目105个。颁布实施47项智能建造相关标准、定额和导则。有99所高校开设智能建造专业或方向,2022年招生3562人,2023年招生5539人。

形成经验做法

通过试点,形成42方面130条可复制经验做法,为全国提供了示范样板。

温州市积极探索“智能建造装备+产业工人”新型劳务模式,通过统筹推进智能建造装备库、劳务班组库和试点项目库“三库”协同发展,着力培育熟练掌握施工现场人机协作技能的专业劳务班组,为建筑业转型升级强化人才支撑。

台州市支持本地企业推进建筑施工领域设备更新,聚焦起重机械、钢筋绑扎、楼板打孔等“危繁脏重”场景研发应用智能化施工机具,并通过数字化手段加强质量安全管控,由点及面推动施工现场作业方式和监管方式转型。

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下一步,各试点城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有效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不断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确保如期完成2024年工作任务。

政策要落地

充分发挥跨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引导科研、金融、人才等政策资源投向智能建造领域,支持建筑企业的转型发展需求。加快落实已出台支持政策,确保相关优惠政策直达企业和项目,形成有效激励。

研究推进有关标准定额的编制和实施,探索新的工程建设模式和计价规则。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技术要实用

扎实推进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工程建设,跟踪评估项目实施效益,提炼一批在提品质、降成本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实用技术。用好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产学研融合,巩固和提升智能建造领域领先技术。依托科研项目和试点工程,培养一批智能建造领域的科研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和新型劳务班组。

产业要成型

鼓励有条件的试点城市研究绘制智能建造产业链图谱,明确产业发展重点,稳步培育骨干企业。鼓励开展智能建造产值测算研究,探索以产业园区为重点对象开展产值统计工作。

结合地方实际筹划举办技术交流和产业推介活动,宣传推广可复制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支持优秀建筑企业高质量“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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