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024年第二批)

为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营造“不能欠、不敢欠、不想欠”的根治欠薪氛围,高标准打造“金东无欠薪”工作品牌,依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和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现将2024年第二批5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予以公布。

对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当事人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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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2日

来源: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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