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未经规划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园屏北二路18号广通大厦屋顶进行违法建设,近日,珠海广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62.94895万元。

本报注意到,珠海广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经规划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香洲区南屏科技园屏北二路18号广通大厦屋顶进行违法建设。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公司现场测绘,加建位置如下:(一)房屋屋顶东边,属于屋顶露台上加建封闭式房屋,违建面积为85.32平方米;(二)房屋屋顶南边,属于屋顶露台上加建封闭式房屋,违建面积为59.79平方米;(三)房屋屋顶东南边,属于屋顶露台上加建有柱室外走廊,应按其围护外围水平面积1/2计算,即违建面积为55.45平方米;(四)房屋屋顶东南边,属于屋顶露台上加建电梯间,违建面积为5.83平方米。综上,违建面积共计206.39平方米。

珠海广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九条。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六条以及《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零三条和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三款、第四款以及《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局对珠海广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拾贰万玖仟肆佰捌拾玖元伍角¥629489.5(206.39平方米×3050元/平方米)。

本报还注意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珠香城综行罚字﹝2024﹞20240603012号,处罚类别为“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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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过天眼查了解到,珠海广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4月28日,注册地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屏东三路18号综合楼一楼1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0595808083X,法定代表人为罗治辉。(文|中国基建报 张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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