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占长孙)近日,昆山开发区消防综合监管工作站对一违规出租人做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这也是昆山“331”工作领域中,首例由区镇消防综合监管工作站独立办结的案件。

经前期检查发现,该出租房未按规定配备防烟雾口罩、报警哨、手电筒,并且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后,仍未进行整改。此行为违反了《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后由昆山开发区消防综合监管工作站依法处罚。昆山开发区消防综合监管工作站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作站将深入落实消防安全的属地监管责任,并将不断深化“331”领域的消防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