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土地可以称得上是寸土寸金,当初毫不起眼的一间小茅屋,如今可能已经价值千万。但是放在17年前,谁能判断出未来的房价会飞速上升呢?也正因如此,不少人错失了这个“翻身”的机会。
在北京柳各庄村有一栋特殊的房子,在它周围的房子都已经拆迁,迁走的住户都已经得到了巨额的拆迁费。然而这栋房子却无法进行拆迁,因为它的拆迁与否牵扯着两户人家。
何大海和妻子
这栋房子现在的主人是何大海一家,在2001年他们一家人东拼西凑了3万元,才能够在偌大的北京有了这一处安身之地。
当时买房子的时候,何大海一家人也没有想到这栋房子未来居然成了一个香饽饽。在2018年,随着北京的飞跃发展,房价一度飙升,政府的拆迁计划也随之展开。
按照柳各庄村的拆迁地价,何大海一家买下来的这栋房子,足足能拿到1135万的拆迁款。这对于这个普通家庭来说,无异于是天上掉馅饼。
一家人喜不自胜,剩下的只需要等待拆迁后“馅饼”送到他们手里。然而这个“馅饼”却被原来的房东一家盯上了。
于泊
得知这个消息的原房东于泊不甘心这一大把钱落到别人手里,叫嚣着要收回房子,还想让何大海一家将所得的大部分赔偿金给他。
已经卖出去的房子,双方已经签了合同,理应归属于何大海一家,哪里有收回的道理?
房屋拆迁赔偿千万,原业主后悔卖房企图要回
这起由拆迁引起的纠纷案十分棘手,何大海一家与于泊一家谁也不肯让谁,咬紧了房子不松手。
按照常理来说,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房屋产权应当归属于买家所有,也就是何大海一家。那么于泊又有什么理由来瓜分天价的拆迁款呢?
世事难料,倘若于泊知道自己村里的房子将来能够卖出天价巨款,想必肯定死守着不放了。但问题就是这间房子已经卖了出去,这时候再想要后悔,未免有些不厚道了。
于是于泊一家绞尽脑汁想要找出得到赔偿款的办法,巧的是,这次的房屋交易中还真有一个不小的漏洞,这个漏洞也就成了何大海的“后悔药”。
当时何大海与于泊进行了房屋事宜的商讨后,便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这间房子的买卖并没有经过过多的程序,仅凭一纸协议就敲定了房屋的所有权。
然而房屋的所有权并非仅靠一份协议就能完成归属,即便协议上规定了房子的主人变成了何大海,但是该房子的土地使用证上仍旧是原房主于泊的名字。
买房房子时两家签订的书面协议
因此于泊在得知自己曾经卖掉的房子现今价值千万后,就凭借这个漏洞起诉了何大海一家,要求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
这起事件的来龙去脉到底是怎样的呢?房屋最终的所有权到底是归原房主于泊所有,还是归买家何大海所有呢?
远赴北京打工,凑钱3万买房子
事情的来龙去脉还是要追溯到2000年,当时的何大海一家离开了自己的故乡四川来到北京打拼。
之所以他们不惜离开故乡,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北京的原因,主要还是因为生病的儿子。爱子之心人皆有之,何大海一家也不例外。年幼的孩子耳朵失聪,尽管何大海夫妇带着儿子看遍了家乡的医院,但是儿子的失聪还是没有得到妥善的治疗。
在那个年代,作为首都的北京有着全国首屈一指的医疗资源。何大海夫妇想得很简单,他们觉得也许到北京治疗,儿子也许有痊愈的可能。
一家人就抱着这样美好的愿望,坐上了前往北京的火车。对于几个外乡人来说,北京的生活节奏很快,没有多少身家的何大海一家居无定所,一直过着飘荡的日子。
要是只有两口子也就罢了,关键还带着一个患病的孩子。何大海和妻子商量后,下定决心在北京买一处房子。
北京市里的房价对于打工的两人来说遥不可及,家里的钱只能买到附近村子里的房子。但是有总比没有好,找着找着,夫妻俩就看上了柳各庄村的一处房子。
柳各庄村在当时十分偏僻,谁能想到17年后,这个小村庄变成了巨大的财富呢?更何况在当时,对于何大海一家而言,能够花3万元买下这个村里的房子,就已经竭尽全力了。
在和原房主于泊签订了书面协议后,这栋村里的房子就归何大海一家所有了。虽然房子的位置偏僻,但是好在这栋房子还附带着几百平方米的宅基地,加起来总共有530平方米。
然而对于当时的何大海一家来说,守着一个偌大的宅基地并没有什么用。一家人的主要收入还是要靠何大海夫妇出去打工,否则难以支撑起儿子的高额医药费。
况且何大海夫妇学历并不高,在北京只能找到一些工资低廉的工作。所以整整十几年过去,一家人的生活还是没有太大的改善。
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北京早已是日新月异,但是对于位置偏僻的柳各庄村来说,生活改变并不大。
直到2018年,这个小村落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机遇”。北京市顺义区政府启动了拆迁计划,也就是河东地区的棚户区集体土地拆迁项目。
这个项目所包含的地区范围内正好有柳各庄村,得到消息的柳各庄村村民都激动起来。而在北京熬了将近20年的何大海一家更是觉得苦尽甘来,好运终于降临到了自己的身上。
一旦计划落实,何大海一家就能得到巨额的赔偿款。原本买下来的房子再加上村里的宅基地,整整530平方米,折合下来何大海一家能够得到不少赔偿金和好几处安置房,价格高达1135万元。
于泊
这个消息传遍了柳各庄村,同时也就传到了曾经的村民于泊的耳朵里。一听到自己曾经的房子现在卖出天价,他怎么也坐不住了,开始盘算着怎么把房子拿回来。
夫妻等待拆迁,突然发生变故
一边是何大海一家人高高兴兴地等待拆迁,一边是原房主于泊绞尽脑汁要回房子。
何大海一家想着这个房子算是买值了,而于泊则是悔不当初,觉得这个房子卖得简直亏死了。原本等待着过上美好生活的何大海一家,怎么也没想到遇上了于泊这个绊脚石。
于泊一纸诉状将何大海一家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归还房屋的所有权。别人踏踏实实住了将近20年的房子,原房主现在有什么资格要回来?
就这么一来二去,本来在拆迁计划中的房子一再搁置。项目中的1546户人家,早在前两年就搬出了房子,只剩下何大海一家被迫当了钉子户。
眼看着自己曾经的房子变成了价值千万的地产资源,于泊一家人是悔不当初。在当时3万块钱卖出去,于泊还觉得自己赚了。
作为原房主的于泊,于情于理跟这栋房子都已经没有了任何关系。但是一想到一千多万,谁忍心看着这钱飞走。
于泊
于泊一家倒是觉得自己的这种行为合情合理,曾经搬走的于泊一家人,买了一处不到90平方米的楼房。
在他们看来,现在家里的人口越来越多,90平方米已经不能满足家里人的需要。尤其是子女都生了孩子,对于活蹦乱跳的孩子来说,这个房子属实太小了。
所以按照他们的说法,自己想要拿回曾经的房子,主要是为了家里人着想。虽然理由有点冠冕堂皇,但是于泊手上确实有可以当作证据的东西。
那就是于泊当时和何大海当初签订的书面协议。那纸协议经历了十几年早已发黄发皱,但是上面的字迹还是清清楚楚。
经过法院的判决,当时两人签订的这份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由于这份房屋买卖协议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因此被判定为无效合同。
协议已经判定,于泊就觉得自己已经胜券在握了。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于泊所拥有的房产在一定意义上完全属于自己,但是宅基地却不是。
宅基地作为村里的土地,并不属于个人所有,应当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的经营主要是由村子里的委员会管理,所以并不属于私人财产。
尽管早在2001年,于泊对房屋进行售卖时,将宅基地包了进去,但是实际上宅基地并不能进行私人买卖。
如果这样说的话,宅基地的所有权应当还是在于泊手里,只是使用权在何大海一家人手中。
现在何大海一家对于宅基地的使用已经接近20年,再者地价也一直在改变,不可能就这样心甘情愿地把使用权交换回去。
更何况在当时,于泊是有机会重新拿回自己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的。
随着地价的上涨,柳各庄村的宅基地价格也随之上升。于泊出于家里住房拥挤的原因,就有了想买回宅基地的想法。
于是他找到了何大海夫妇商量这个事情,只是他的出价并不高。于泊觉得自己当时3万元卖给了何大海一家,现在3万块钱买回来也是情理之中。
但是2011年的地价物价早已不是原来的水平了,对于何大海一家来说,3万元就有些少了。眼看着何大海一家不同意,于泊觉得自己占理,就把他们告上了法庭。
于泊的要求却是不合情理,法院也依照具体情况对这起纠纷进行了判决。倘若于泊想要拿回曾经属于自己的宅基地,那么他现在至少要向何大海赔偿70万元。
一听70万,于泊就不乐意了,他觉得自己只买了3万,现在让他付出70万,可以说是相当的不划算了。
由于于泊放弃支付赔偿金,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当时他也没有想到,柳各庄村的地价竟然会翻倍这么多。
法院最终判决,两方三七分成
何大海一家更是自觉倒霉,自己花钱买来的房子,现在竟然要被要回去。
一想到原房主于泊的行为,何大海一家人就觉得无比委屈。当时明明于泊有机会拿回宅基地,是他自己放弃的。
现在房子和宅基地的使用权都归属于何大海一家,于泊再要回确实是没什么道理。
何大海一家当时不仅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还得到了于泊的口头保证,绝对不会再要回这个房子。
当时于泊在买卖房子的时候,自己的户口已经农转非,早已经住到县城里了。对于那时候的他来说,柳各庄村里的这栋房子已经是可有可无了。
既然自己不住,还不如卖了赚点钱,毕竟在那个时候3万块钱也不是什么小钱。而现在对于他来说,自己反正在城里有了住所,要回来这个房子也是锦上添花。
但是这对于何大海一家人就太不公平了,他们一家几口人辛辛苦苦在北京扎了根,眼看就要有了好生活,结果没想到当初买的房子后患无穷。
如果这栋房子和宅基地被要了回去,一经拆迁,何大海一家人就成了在北京打拼的浮萍。不管房子拆不拆迁,一家人好歹有个住的地方,不至于成了无家可归的人。
法庭上的何大海一家在这件事上的立场十分坚决,毕竟这关系到一家人的生活。两家人的生活水平本来就不同,自然在这件事上也谈不上平等。
但是于泊仗着自己签订的协议不生效,一直咄咄逼人。他一心只想着要回自己的房产,一心只想着这天价的拆迁款,却丝毫没想着这也侵害了何大海一家的利益。
对于于泊来说,何大海一家说的话有些言过其实了。没有房子又能怎么样,他们完全可以回老家生活,而且还不会像在北京一样,有这么大的经济负担。
他一点也不为自己这种言而无信的举动感到愧疚,还给何大海一家人提供了一个“建议”,告诉他们把自己老家卖掉的房子要回来,事情就解决了。
他认为自己一定能在这场官司中胜诉,顶多就是再赔偿给何大海一家人点钱。然而他只看到了房价的飞涨,却没有意识到法律也会随着时间更加完善。
现在北京市房屋买卖的相关规定中,已经包含了于泊这种纠纷的处理依据。按照相关规定,拆迁所引起的纠纷案件,尤其是这种获得拆迁补偿的案件,出卖人如果因利益驱动起诉现有房主,即便合同无效,卖房也要占大部分责任。
所以签订的协议问题,可以判定为是由于泊要负大部分责任。
再加上政府之所以对该地区进行改造拆迁,主要是为了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也就是说,只有当地房屋的使用者,才有权益获得政府的资助改善。
于泊既然已经不属于柳各庄村的村民,同时也没有村里的房子,所以拆迁的受益者理应是何大海一家。
但是何大海一家也不是柳各庄村的原住民,所以于泊认为自己没有资格,何大海一家也没有资格。
不管于泊怎么说,最终的判决结果还是要由法院决定的。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按照现有的法律条款,认为拆迁补偿由两家人划分,只是谁多谁少的问题。
因为村里的房子要置换成安置房,置换的371平方米的面积中,小头111.3平方米划分给于泊,剩下的则划分给何大海一家。而拆迁所得的赔偿款也是于何两家三七分,于泊获得38.22万补偿金,何大海一家获得215万赔偿金。
这起漫长的纠纷终于结束,一切都重新落定尘埃。虽然依据法律,于泊确实在拆迁中有份,但是于情于理,这种言而无信的行为实不可取。#图文万粉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