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南充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接到举报:“有人在顺庆区搬罾至芦溪产业环线道路小河坝村路口利用设置的限高架在收取大货车的费用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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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根据举报信息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核实。经过调取监控和现场摸排,发现该情况系该处限高架值守人员姚某某利用工作便利,私自给货车放行,并以每车10-20元不等收取费用。

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九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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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某某对其擅自在公路上收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南充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依法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南充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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