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有些人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而不满一些人的作为,然后就利用网络平台或是当众破口大骂他人,语言也是极其污秽,给他人造成影响。

网友咨询:

微信上辱骂他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毕利传律师解答:

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这种评价直接关系到民事主体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地位,属于重要的人格利益。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具体人格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在微信上辱骂他人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公安机关可就其辱骂行为对其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毕利传律师补充:

对涉及侵权的网络信息进行司法鉴定或者公证,以便在后期维权或诉讼中能够有效证明侵权行为的发生、侵权行为的时间和行为方式。如果没有及时、有效地对辱骂内容进行固定取证,对实施辱骂行为人的被告资格不能提出证据予以确认,法院就很难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毕利传律师

杭州文赢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文赢律师事务所主张“群策群力、协作共赢”的服务理念。客户的信任是我们前进的立足之本,客户的,满意是我们的力量之源,我们将以热情、专业、优质、诚信、勤勉尽责的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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