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自己院儿里停车,还要被贴罚条,一口气还贴了十几辆,我看你们交警是想钱想疯了吧?在这儿冲业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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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好不容易到了双休日,睡了一个好觉,早上起来阳光也正明媚,心情愉悦的王先生打算开车上街逛逛买点儿新鲜的食材给老婆孩子做点好吃的。

但是王先生刚走到自家车旁就发现了一件让他匪夷所思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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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王先生的车子上被贴上了一张罚单。起初王先生还以为是小区里哪个不懂事熊孩子的恶作剧,自己家的车停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又不是随便在大马路上停的。

再说,自己家以前也都把车子停在这里,也没见警察给自己贴过罚单。但当他拿起那张罚单细细观察后,顿感不妙,这张盖了管戳的条子分明就是正经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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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的心里很不是滋味,更觉得这罚单来得莫名其妙,一天的好心情才刚刚开始就被毁了。

邻居们的车就停在他车的旁边,于是他就围着那些车转悠了一圈。王先生惊奇地发现邻居们的车也都被贴了罚单。

王先生也顾不上什么买菜不买菜的了,他当即就在小区户主群里反映了这件事情。

其他把车停在那里的户主在群里得知自家的车被贴了罚单之后也都下来了,看了罚单后也和王先生一样疑惑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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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聚在一起讨论了一番,又把罚单细细研究了一下,终于发现了不对劲儿的地方。

警察开具的罚单显示的位置是某某庄某某大街,并不是他们停车所在的位置,住在这个小区的人都知道,他们在小区停车的位置是没有名字的。

而且大家是停在小区里面,并没有停在街道上,而罚单上却说他们把车子给停到了街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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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发现让王先生他们对罚单更加的不满了,觉得是交警在胡乱开罚单。

于是他们就约好了一起去交管部门找寻合理解释。但是到了地方后他们并没有如愿见到巡警大队的人,巡警大队的门卫说现在他们都去巡逻了。

不过王先生他们也没有放弃,在那之后他们又根据处罚单上的联系方式多次拨打了违法通知书的电话,但电话那边显示的也都是忙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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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寻找无果让王先生他们的心情更加糟糕,矛盾简直要一触即发。最后他们又去了一次巡警大队,好在这一次他们终于见到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他们向相关工作人员提出自己的疑问后,工作人员只是和他们说,只要是出了院子,那么就属于公共道路,王先生以及其他住户不能说院子以外的地方还是他们的院子。

可以随意支配,所以说他们就是属于非法在公共道路上停车,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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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他们不是说车子是停在自家的院子里吗?自家的院子什么时候变成了公共道路?况且之前也确实没有给他们贴过罚单啊,这又是怎么回事儿呢?

原来,王先生他们居住的小区在老城区的范围内,最近城市改造,正在给老城区修路,而小区的东门正好就挡住了修的路,于是不得不把小区的门给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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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解释显然无法说服王先生一行人,原本规定好的小区范围总不能因为小区的门被拆除就被划定为公路范围吧。

而且自己小区可以停车也不是个例,一般的小区里面都有自己划定的停车位,同样的,在一般情况下,这些小区里内停车位也不应该由交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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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和王先生一起的李女士似乎又想起来什么,她说:“哎,我记得咱们停车那里的位置原先不是还有停车线吗?”

王先生仔细一想,还真是,只不过时间太久了,小区的物业管理不是很好,停车线的印记淡了也没再描过,所以现在几乎已经看不见了。

王先生一行人结合这些情况来看,觉得这个停车罚单实在是来得不合理。

而且现在停车的车位这么难找,如果以后都这样默认自己小区里不能停车了的话,自己又该去哪里找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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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点的停车场要收费,抛开每个月突然额外多出来的停车费不说,每天下班完本来就累,停完车还要再走路回家,实在是折磨人。

这样讨论了一番,王先生他们觉得这件事情不能就这样轻易地算了,于是王先生一行人又联系上了记者,去了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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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他们说,他们住所所处的地方是老城区,老城区的基础建设已经没办法跟上城市发展了。

除此之外,老城区的人口也比较密集,所以关于停车难的问题其实并不少见,政府的相关部门也在积极地寻找解决办法,把路修宽就是其中一个办法。

到时候会在道路两旁划线,王先生他们就可以把车停在离家近的道路两边了,和原先距离也差不多,并且今年可能会增多免费的公共可用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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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工作人员这样说,王先生等人的焦虑终于缓解了一些。至于此次的罚单,经过街道办事处和记者的帮助以及这件事情的特殊性。

交警部门最后还是决定撤销了王先生和他周围邻居的处罚罚单,不将罚单录入系统,将此次定为警告,下次再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以案释法】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建筑、居住区、商业街区以及各种大中型建筑等,应该配建或者是增建停车场。若是停车泊位不足的,也应该及时地改建或者扩建。同样的,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也不能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是改作其他用途。在城市道路的范围内同时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进行施划停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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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我们可以得知,王先生等业主所在的小区大门是因为修路才被拆除的,但是按照规定,并未及时给王先生等人配建或者是扩建停车场。

当地的交警部门也没有及时告诉王先生他们这里现在已经是公共道路范围了,直接就给王先生以及他周围的邻居贴了罚单。

所以说,这件事情也并不能说完全是王先生他们的错,所以交警部门最后决定此次只作警告,撤除处罚罚单的行为是非常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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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们也应该知道什么是公共道路。公共道路就是指公共通行的道路。

根据我国公路法和相关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公路是指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公路又包括公路渡口、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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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占用公共道路是违法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不能忽视这个问题,也不能去做这个违法的事情。公共道路事关每个人的出行方便。

虽然停车难的问题现在社会上还有很多,但是我们的政府并没有袖手旁观,而是投入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去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要相信我们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最后想问下大家,对此您怎么看待呢?欢迎您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分享哦!

(案例与图片均来自于网络,案例只为普法所用,无任何不良导向,图片侵权必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