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晚,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铁山坪公巡大队设卡开展车辆酒醉驾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此时,一辆行驶而过的摩托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从驾驶员许某身上闻到有浓烈的酒气,并立即将该摩托车拦截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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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民警王正强、陈治洪对驾驶员许某采用酒精呼气测试仪对其进行呼气测试,酒精呼气结果为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当民警查询其驾驶的摩托车车辆信息时,发现许某驾驶的摩托车号牌竟是套用的他人的车辆号牌。

民警询问许某:“摩托车号牌是不是你自己的,套用其他车辆号牌没有?”在民警的一再询问下,许某承认自己的摩托车套用其他车辆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详细询问许某的具体情况,许某表示自己当晚驾驶摩托车赴朋友聚会,高兴之余,和朋友一起喝了几瓶酒。聚会结束后,想到明早要上班,便心存侥幸酒后驾驶车辆回家。听完许某的陈述后民警对其醉酒后驾驶套牌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提出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违法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四项等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驾驶人许某处以扣留驾驶证、扣留机动车及收缴物品的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处罚,后续将依据血检结果对其采取下一步处置措施。

交巡警提醒:江北交巡警正持续开展酒醉驾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为了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请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