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当事人手中的“白纸黑字”兑现为“真金白银”,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近日,息烽法院组织开展夜间集中执行行动,善用“时间差”查人找物,取得良好效果。

善用时间差,“黑夜亮剑”查人找物

马某曾因生产经营资金周转之需,向罗某某陆续借款11万元,后未按时还款,被罗某某起诉至息烽法院。案件经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后,马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罗某某遂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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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执行中,因马某不接听电话,白天又在外务工,无法查询到其具体行踪,致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近日,申请执行人罗某某积极向执行法官提供马某财产和行踪线索,称马某夫妻二人经营一家养猪场,喂养了二三十头猪。得知这一消息后,执行法官巧妙规划,打算利用“时间差”,开展夜间执行行动。

晚上20时许,经过盘旋的山路,执行法官一行驱车来到马某位于半山腰的养猪场。昏暗的灯光下,只见一女子正在猪圈内给猪喂食,执行法官再三确认该女子是马某之妻后,为了不“打草惊蛇”,执行法官一行悄悄退回车内,耐心等待即将回家的马某。果然,没过半小时,马某便出现在了养猪场,被执行法官“逮个正着”。

纠纷现场调,矛盾双方达成和解

执行法官通知申请执行人罗某某到现场进行协商。罗某某提出,马某此前已将部分生猪卖出,钱却一分未还。马某承认自己确实出卖部分生猪,但钱都用到买猪饲料及其他开销上,没剩下多少。两人现场争论不休。针对马某擅自卖猪、随意处分财产等行为,执行法官仔细对其询问。对话中,马某态度渐渐缓和,主动向罗某某提出还款意向:马某表示愿意当天先支付罗某某一万元,剩余的钱从7月起每月支付5000元,直至付清为止。眼见马某态度良好,还愿意当场先支付部分欠款,申请执行人罗某某同意马某提出的还款计划,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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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中,执行干警借着手机灯光,在警车引擎盖上当场为双方制作了和解笔录,该案得以终结执行结案。

来源:息烽县法院

审 核 :赵映 金晶

编辑:沈重阳 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