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历史文化与自然生态和谐共生。6月19日,区法院、区检察院与陈炉镇人民政府携手,在千年耀瓷古镇——陈炉镇,举行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

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乔颜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继龙,印台区陈炉镇人民政府干部共同为基地揭牌,区法院、区检察院部分干警,陈炉镇政府部分干部参加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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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炉镇是我国历史上唯一遗存的“炉火千年不熄”的耀瓷基地,其独特的“陶炉陈列”风貌是中华文明瑰宝。革命时期,红二方面军曾在陈炉镇活动,积极播撒红色种子,壮大革命武装,在古镇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红色记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后为陈炉古镇提供了法律保护依据。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设立旨在通过预防性保护措施促进陶瓷生产活动与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相协调,让古法制瓷技艺在绿色发展的道路上薪火相传,让红色基因在绿水青山间永续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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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基地的设立,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对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路径的积极探索,是对耀瓷文化、红色历史文化的守护。区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多方联动,持续深化生态修复、环境保护、普法宣传等方面的协作交流,不断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意识,用法治力量书写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绿色答卷”。

撰稿:张竹欣

初审:姜彦青

审核:乔颜芳 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