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沿河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怀强与被执行人张文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
经查明,被执行人张文忠名下位于德江县青龙街道桥头社区有自建房一栋,通过本院查封评估,并在淘宝网对其名下资产进行网拍,经一拍、二拍流拍,2023年8月21日经征询申请人意见,其同意以二拍流拍价162.36万元接受以物抵债。
被执行人张文忠为规避本案的执行,拒绝与执行法官见面,且该房屋被被执行人张文忠亲戚占用,沿河法院于2023年10月31日张贴腾房公告,限被执行人及实际占用人于2023年11月10日前主动腾房,被执行人及实际占用人未主动腾房。据此,沿河法院依法予以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此次行动,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人民法院的执行公信力,起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