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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云,“爱子,教之以义方”。家庭内部的道德规范、行为要求,会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观念、处事方式和品格修养产生深远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将乐县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助力家庭教育指导,深化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以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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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 为爱发“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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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检察院在办理涉未刑事案件中,全面了解每一位涉案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监护人监护履职等情况,针对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家庭教育缺失问题,通过训诫、发布《督促监护令》等措施责令加强监护,压紧压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2022年以来

共发出督促监护令32份,以检察监督促进家庭监护及时归位。

部门联动 携手护“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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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检察院加强与县民政局、妇联等有关单位联动协作,建立集未成年人矫治帮教、心理辅导、法治宣传、家庭教育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春蕾幸福家”家庭教育工作室,为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进行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和支持。

该工作室成立以来

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0余人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支撑。

多措并举 家校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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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治副校长加强检校沟通交流,听取学校在家庭教育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更新活动方式、增强活动吸引力,最大限度覆盖更多家庭和人群。

积极拓展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制作“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手册,录制系列法治课光盘赠送全县中小学,组织学生家长观看家庭教育线上直播课程,线上收看28.2万人次,获点赞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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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

将乐县检察院将立足职能,深度整合社会资源,凝聚多方力量,全力指导、支持和服务家庭教育,做深做实亲职教育,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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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将乐县检察院

编 辑:林 琼

初 审:肖耀晟

审 核:龚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