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雨季以来,连绵的雨水给人们出行带来不便。更让人恼火的是,有些人驾驶机动车经过积水路段时,毫无顾忌、飞驰而过,溅得路边行人一身水。

近日,昆明公安交警部门接两名网友的举报称,6月7日,他们在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万达广场附近被一辆灰色小轿车溅了一身水,驾驶人扬长而去,请交警部门严查这种不文明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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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飞车溅水事件频频发生

根据网友提供的时间和地点,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快速通过视频监控录像找到该车,并确认了举报事实。

6月11日,涉事车主蒋某到交警大队配合调查。经查,6月7日13时50分许,蒋某驾车在经过前卫兴路与小官路交叉口时,车速过快,导致路面积水飞溅到路旁行人身上。

无独有偶。6月13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八大队也接到一起类似的报警。报案人称,自己是某驾校的教练员,当日10时许,其带着驾校学员在环湖南路与渔浦路交叉口练车,由于该路段出现淹积水,车辆行驶速度较慢。不承想,一辆云A号牌灰色轿车从该路段经过,在超车过程中溅起路上大片积水。

报案人称,由于当时教练车的车窗是打开的,大量水花从车窗溅到车内,驾驶人和副驾驶位的乘客都被溅湿,车内仪表盘也受损,希望交警部门能够严查。

接报后,该大队民警立即调取路面视频监控录像,查实该车确实存在经过漫水路段没有减速慢行的交通违法行为。随后,民警通知该车驾驶人到交警大队,配合进一步调查处理。

对于上述两起案例,民警将依法对驾驶人行经积水路段未低速通过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释法

  溅水行为不文明还违法

民警告诫广大驾驶人,飞车溅水的行为不仅不文明不道德,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遇到此类情况可向交警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应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夜间行驶或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降低行驶速度。

该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故意溅水的,违法情节将更严重,驾驶人很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此前,就有驾驶人在经过学校门口时,故意加速通过积水路段,将水溅向路边师生及行人身上取乐,被警方以寻衅滋事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另外,很多情况下,行车被溅的对象不仅是路人,还有可能是同行车辆。高速行驶车辆溅起的水花是能遮挡住后车整个挡风玻璃的,很容易引发追尾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将由溅水车辆负全责。

提醒

  雨天行车安全文明驾驶提示

1.保持良好视野

雨天开车上路,除需谨慎驾驶外,还要及时打开雨刷器,合理使用灯光、空调除雾等功能。需要注意的是,大雨天不要开启远光灯,不然造成的反射反而会影响驾驶人的视线。

2.缓慢行驶

雨中开车一定要减速慢行,随时注意观察前后车辆与自己车辆的距离,提前做好采取各种应急措施的心理准备。雨天的能见度低、视野差,车辆的刹车等应急性能也会有所降低,所以要提前减速,留足处理情况的时间和空间,确保安全。

3.注意观察路人

在雨中出行,行人会撑伞,骑车人会穿雨衣,他们的视线、听觉、反应等均会受到限制,往往可能在车辆临近时受溅起水花的影响而滑倒。为防止遇到这种情况,驾驶人雨天出行切记减速慢行,耐心避让,切不可与行人和非机动车抢行。

雨天开车不止是对驾驶技术的考验,更是一个人素质的体现,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让道路更加安全有序,让生活更加文明和谐。

本报记者 郭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