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江县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现诉源+执源”双源同治,真正的做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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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签订协议现场

在案件中,当事人杨某某因装修需要,2022年1月在王某处购买材料共计7万余元,出具了欠条一张,合同履行途中,因缺少部分材料,王某提出因缺少的材料一时采购不了,杨某某如果着急,王某提前可以扣除这部分费用。但是杨某某认为,因为王某未按约履行合同,致使房屋装修搁置,其未按约供货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失,故拒绝付款,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在过程中,双方一直协商不下,王某多次催要无果。便于2024年3月诉至法院。

法庭工作人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了杨某某,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引导当事人参与诉前调解。在法庭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杨某某表示愿意接受诉前调解。双方在法庭的组织下达成一致的支付协议,并签订调解协议。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天,法庭干警主动联系杨某某向其告知应主动履行法律文书义务,在法庭干警的督促下,杨某某于4月8日向王某兑现了尚欠的款项,该案最终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