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24日早晨9时许,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公安局接到县政法委综治办一位干部反映:办公室下面的地下室有一股奇特臭味传出……

随即,朱顺安局长带领10多名民警来到综治办大楼地下室。地下室里漆黑一团,什么都看不清楚,只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臭气。

朱顺安从事公安工作20多年,一闻就知道是死尸的臭味。

这时,县委县政府大院治安执勤队队长陈宏湘拿手电筒来了。

在手电光的照射下,地下室显得特别阴森恐怖,横七竖八摆着棺材、木柜等杂物,令人毛骨悚然。

陈宏湘拿手电筒的手也吓得止不住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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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手电光太弱,陈宏湘又借来了电线,牵了两盏100W的灯泡,将地下室照得通明。

地下室系水泥地面,除棺材、木柜等杂物外,左边两角还堆放着一些刨木花,有人曾在这儿做过家具。

地下室的右边有一扇小木门,已被几根木枋钉牢。拆开木枋从小门进入地下室另一间房子,地面比较干净,除了丢弃的易拉罐瓶、矿泉水瓶和一些卫生纸外,没有他物。

墙壁上有“我爱你”等英文粉笔字,还有裸体男女拥抱等不堪入目的漫画。

显然,这儿是青年男女或婚外恋人幽会的地方。

技术员通过检查卫生纸,发现有人还在这儿偷过情。

公安民警又回到左边地下室,搬开所有的棺材盖子,未发现情况。

熊开忠凭嗅觉,觉得左边一堆刨木花旁最臭。用锄头钩开刨木花,发现里面有一个覆盖着的矩形浴盆。

揭开浴盆不到一尺,发现一双人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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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顺安当场判断:这是一起凶杀案,自杀不可能将自己覆盖在浴盆里面去。

因现场在县委县政府大院,影响极大,可能牵扯到的人员、关系比较复杂,侦查工作有一定的难度。

于是,朱顺安命令盖好浴盆,保护现场,一边向怀化市公安局报告情况,一边抽调20多名民警,进行现场初步调查访问。

县委县政府大院有400多名工作人员,300多户,2000多人在院内居住。

地下室内的木柜等杂物是机关事务委员会存放的。浴盆是一位离休干部8年前存放的,所有的棺材都是大院内离退休干部存放的。

最后一口棺材放进去的时间是今年5月。

主人将棺材放进去后,每个月要看1至2次。8月21日,他到下面看时仍未闻到臭气。

仔细检查地下室右边小门上的木枋,发现上面钉子已生锈,说明这扇小门封闭已久。

那么,发案现场只有一个出入口,通向综治办大楼左角,这儿斜对面不到200米便是县委常委会议室。

尸检情况:“8·24”无名女尸现场,位于县政法委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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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自然仰卧于刨木梢残渣上,用一搪瓷浴缸盖住整个尸体,现场经清扫的刨木梢,盖在部分浴缸之上。

尸体双足未穿鞋袜,现场未发现可疑遗留物品。根据现场情况及尸体状况,确定该现场不是杀人现场,而是藏尸地点。

结合尸体症状分析判断,死者很可能在六天前,活着来到政府大院内,在尸体现场附近被害,而后移尸、藏尸。

根据尸体现场状况及外围调查,及时发现了杀人第一现场,位于尸体现场西侧50m的档案局值班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