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我喜欢沈安时,爱沈安时,纠缠了他五年。

他抬起手,我便是他最忠诚的拥趸,最不可能背叛的狗。

第六年,我决定放手。

可后来,听人说沈安时疯了。

他想尽办法找到我,问我为何不告而别。

我轻声说:告别了的,只是你从未在意。

狗可以没有尊严。

但只对喜欢的人。

“所以啊,沈安时,我治不了你。”

他猩红着眼颤声答:“枝枝,你就是我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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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沈安时,我买了电影票,晚上九点。”

聊天界面满满当当的,却像是我一个人在自言自语。

“后街开了家冒菜店,去吗?”

“我好像感冒了,你能来看我吗?”

“沈安时,我好想你。”

沈安时也许看都没看,从上往下只有屈指可数的回应,我在那些仅有的回应上流连,想着他在那些回应中可能带有的感情。

怎么也会有一点点的吧?

哪怕只是可怜我。

出人意料的是沈安时回了,他说好。

我忍不住握拳,紧紧地。

我飞快地回去准备晚上见沈安时的装束。

蓝色长裙,珍珠项链,还有一个极为优雅的手提小包。

电影九点开场,我在门口等到了十点,沈安时始终没来,也没有发来任何消息,就在我准备离开的时候,沈安时的消息姗姗来迟。

“我在赤色。”

没有解释,只是陈述,可偏偏我看完后就立刻下楼打车过去,熟练到仿佛肌肉记忆。

我靠在后座窗边,看着随处可见的高楼大厦,豪车名店,瑟缩了下,又忍不住期盼了起来。

一切都会变好起来。

沈安时会喜欢我,而我也会在这个城市真正停留,不再茫然无依。

赤色是个酒吧,沈安时和朋友常常在这里聚会,我到的时候他们正在门口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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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遥揶揄道:“时哥,你说你放宋枝鸽子,她会不会生气不来了。”

王明远明显吃了一惊,“想什么呢,我宁愿相信末日来临,也不相信宋枝会对时哥发脾气,你们那是不知道高中的时候她都舔成什么样了,啧啧。”

“时哥有魅力。”

“时哥,听过没,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你不会最后被宋枝收走吧。”

几人哈哈大笑,都在嘲讽说这话的兄弟莫不是和我一样痴心妄想。

沈安时一直听着。

直到这一刻,他扔掉烟头,踩灭那一丝火星,眼神轻蔑,嗤笑道:“宋枝?谁会喜欢她,不过就是一条听话的狗罢了,她能有机会靠近我就应该感恩戴德了。”

胡遥乐道:“不愧是时哥,牛!”

我顿在了拐角的广告牌下,完整地听见了沈安时说的所有话。

很伤人。

但那又怎么样,反正早就习惯了。

我尽量咧开了笑容,走了过去,微笑道:“沈安时。”

瘦削英俊的青年把手插在口袋,看见我,轻飘飘地招了招手,我马上小跑到他旁边。

“安时。”

他上下看了我一眼,忽然变了脸色,“谁允许你这样子穿的,换了去。”

我有些手足无措,因为提出这个要求的是沈安时。

我无法拒绝,但又……

胡遥啧了声,打圆场道:“时哥,不至于,现在是在外头,人咋换衣服。”

沈安时眼神是平静的,却也夹杂着从骨子里散发出的傲慢。

他提出问题,至于怎么做关他什么事,而我的感觉对他来说更加无所谓。

沈安时毫无顾忌地嘲讽:“宋枝,你就算学顾柠学得再像又怎么样,所有人还是可以一眼就分辨出优等品和劣质品。”

我有些恍然,但又很快接受了这个评价。

只是有些无聊的想,原来一旦标签被打下,那么不论过了多久都很难再改变。

正如这个庞大拥挤的世界,始终是我一个人。

一切都没有改变过。

我从来都没有被这个世界接纳。

这才是真相。

2

认识沈安时是在高三那年。

但在这之前我们已经是两年同学了。

我没有朋友,独来独往,同学把我当成空气,我也同样如此。

我知道他们私底下喊我冰块脸,嘲讽我从来不变的校服打扮,和身上那浓重的海鱼味,以及古怪孤僻的性格。

可那又怎么样呢。

高中三年很快,我需要学习,需要某足了劲兼职赚钱赚取大学的开支,没有力气去纠正他们的观念和想法。

沈安时不一样。

他从来都是天之骄子,学习永远在年级前十,家世也是一等一的好,光芒璀璨到我从不注意,也能够听到关于他太多信息。

高二升高三的那个暑假,赵怡然把我堵在了学校后门的巷子里,她旁边跟着两个女生,冷着脸说:“你以后离王明远远点,别再让我看到他和你说话!”

“谁?”我真不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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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怡然气急反笑,“还在这装是吧,整天装得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背地里专门勾搭人。”

我这被句话刺了一下,平静地看着她:“你说谁?”

赵怡然冷笑道:“说你。”

我冲了过去,在她们的惊呼声中扇了赵怡然一巴掌。

我们打了起来,她们似乎没有想到事情的发展,明明人数更多,但最后却谁也没讨到好。

我带着脸上手上的抓痕和淤青继续去海鲜市场兼职,张叔并没有因为我身上的伤而询问,只是木着脸说:“快点,迟到半小时了,扣你半天工资。”

我没有反驳,系上围裙站在旁边招呼客人。

回去的时候,我坐在学校旁小空地的躺椅上背英语单词,草垛里钻出了一只瘸腿的三花,它瘦瘦小小的,茫然地看着四周,最后停在我脚边两步的距离。

害怕又渴望被关心。

我开始照顾它,从早餐钱里省下一点食物,而后再存给它治病的钱。

它身上的猫藓很严重,看着斑驳而可怜。

我喊它小独,每天放学都来看它。

后来它消失了一段时间,等我再找到它的时候猫藓已经治好了,看着很有精神。

我在心底由衷的感谢那个好心人,而那个人总是在我不在的时候喂小独,用那些我买不起的罐头和零食。

我久违地好奇了起来,想问他为什么对一只流浪猫这么好。

我留了封信在小独常呆的草垛,那个人并没有回信,不过我在那儿捡到了一串钥匙扣。

是国外一家奢侈品的联名款,很贵。

我并不认识,不过,我听到了班上同学聊起这个。

王明远有些可惜地对沈安时说,“时哥,不会是被人偷了吧!”

我这才第一次,真正的认识沈安时。

少年坐在窗台旁,金色的落日照在他身上,如同镶上了一层金边。

原来是他。

3

我开始关注他,知道他喜欢打篮球,得过的竞赛奖项可以把半面墙摆满,知道他闲暇时间会去参加马术比赛,周末和家人去邮轮上海钓。

他灿烂得让我有些自惭形秽,但又忍不住想要靠近。

下课后多去扔几次垃圾,不经意地与他对视,而他从来都是慵懒的,不屑一顾的,漠视着这些。

我在那封信里其实简单提过自己的名字,不过沈安时并没有找我问过任何关于小独的事,也许他并不想让人知道我和他因为一只流浪猫有些微联系。

开学的第二个周一,我把早餐放在了他的桌上,他看也没看的扔了。

于是,放学的时候,我直截了当地对他说:“沈安时,我喜欢你。”

班上有同学还没有走,起哄、吹口哨,笑着问沈安时被冰块脸喜欢的感觉。

沈安时只是冷冷地看了我一眼离开了。

我没有沮丧,绞尽脑汁地追沈安时,在其他人的嘲讽和不屑中,将这件事进行了下去。

后来。

不知道什么原因,在我不知道第几次表白中,沈安时说,“你追我可以,但也就这样了。”

我不觉得有什么,只是在怦怦心跳中想,还好。

我还可以继续追寻我的小太阳。

总有一天,他也会,把光落在我身上,不管是出于怜悯还是爱。

只要有一点就好了。

4

胡遥见打圆场没用,只能和赤色老板借了一套员工服给我。

他看着我的时候轻轻叹了口气,明明嘲讽的是他,偏偏可怜的也是他。

沈安时这才熄了火,没有了刚才的怒意。

我跟着他们进去,刚要坐下,沈安时瞥了我一眼,“站着方便倒酒。”

我明白他的意思,站在旁边。

尽管酒吧很吵,客人都在玩闹,对我来说却有些安静得过分。

就好像一颗石子顺着溪水跌落进了大河中,没有水花,没有波澜。

胡遥打了个哈哈,让其他人跟着去搭讪美女,留下我和沈安时在卡座这边沉默无言。

“沈安时,你喜欢我吗?”

我下意识地说了这句话。

在这五年的纠缠中,我似乎总是询问这个问题,然而那个很好很好的人,从来都是冰冷地回个不字。

他一直都不喜欢我。

可要是不喜欢我的话,那么我又怎么能够感受到他身上的光呢。

沈安时突然拉着我的手,把我带回了公寓,他亲我,掠夺着我的气息,却又在看到我茫然无措的眼神后避开了。

四年前我追着沈安时的脚步考上了这所学校,我一如既往地缠着他,照顾他,成为他的仆人,成为别人口中嘲讽的“那条狗”。

他仿佛怜悯一般地允许我和他做亲密的事,但又仅限于这一个小小的公寓。

一旦离开了这个公寓,我们又是毫无瓜葛的平行线。

“沈安时。”

我呐呐地又问了句,“你爱我吗?”

这五年的时光,有没有改变你最初的想法。

沈安时没有回答。

我有些难过,但又似乎不应该难过。

早就应该认清的。

我是一个病人,把沈安时当成自己的药,渴望从他身上汲取温暖来治愈自己。

但是现在我终于确定了。

原来没有人能够治好我的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