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户因物业费太贵不愿缴纳,律师:不缴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今物业费可以说是很多人最不愿意缴纳的一个费用,因为之前大家就没有缴纳过这个物业费,所以现在突然要缴了自然就不习惯了。当然也不是说大家不愿意去缴纳,主要是那物业费确实有一点太贵了。这不福建福州的一群回迁户们,就因为物业费太贵的事情和物业产生了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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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但是有一批回迁户搬到新小区之后,遭到了物业收取物业费。但物业费的价格却比较的昂贵,要2.15元一平米每月。简单来说,你一套一百平米的房子一个月就需要缴纳215元,一年就是2535元。当然这还仅仅是物业费,还不包括其他的费用。如果其他的换算下来的话,那一年三千肯定是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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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看到这个物业费,很多业主就不满意了,不要以缴纳这个钱了。这不因为这件事情,业主们才找到了记者来进行调解。根据物业的说法,他们是和业主们签订了一个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上面对物业费的价格有明确的约定。而业主们却表示不是这样的,当时如果你不签订这个的话都不给你交房的钥匙,意思就是这个协议签订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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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件事情,律师也是和大家做了解释。律师告诉我们前期物业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拒绝缴纳相应的物业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也就是说这群业主们物业费是非交不可了。也正是因为这样,三百多户已经有280多户缴纳了物业费,只有一些业主还在继续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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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现在物业费收取的实在是太贵了,而且没有一个价格标准。这就会导致业主们遇到这种天价物业费的时候就不会愿意缴纳。而物业费上涨也会提高我们正常生活的成本,这并不是一件好的事情。所以说大家还是觉得得成立一个专门管物业的部门,统一定价,有专人监督管制,这样才能保障业主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