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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进会召开

6月17日,佛山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进会在顺德法院新城人民法庭召开,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会议强调要以创建工作为契机,持续推动人民法庭建设提档升级,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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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法院部署安排,佛山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创建活动,选取了禅城法院祖庙法庭、南海法院丹灶法庭、顺德法院新城法庭、高明法院明城法庭、三水法院乐平法庭作为佛山法院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重点创建法庭。

广东高院副院长林碧艳指出,佛山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上具有优良的历史基因、优质的软硬实力、优厚的群众基础、优异的改革成效和优渥的法治环境,佛山法院要全力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走在全省前列。

佛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小坚强调,要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更加强调党的领导,更加彰显法治思维,更加突出科技支撑,更加注重社会参与。要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推动法院工作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把准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职能定位,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责,助力实现“镇村风险排查、就地矛盾化解、强化诉源治理、促进讲信修睦”目标任务。要支持“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作为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当地党委政府总体工作格局,凝心聚力、强化责任,把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效能建成佛山基层治理制度优势。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唐格桢 通讯员罗颖明

视频/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黎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