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法治建设,文山市探索“4321”工作法,即“四个构建”精准定制评估机制,“三级督查”上下联动全面监督,“双向互动”确保科学公正性,“一个量化指标”提升精准性,精准发力,推动法治文山建设持续走深走实。

“四个构建”靶向发力

文山市建立市级专项普法工作队评估机制,围绕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三下降一扭转”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双下降一底线一扭转”目标,深入基层开展专项普法,重点评估工作队员分析研判能力、普法宣传效果、矛盾纠纷化解成效等,确保专项普法精准高效。

建立“法治副村长”评估机制,聚焦基层治理法治化,深入推进“千名干警抓万村”工作,重点评估“法治副村长”参与村规民约制定、调解矛盾纠纷、普法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履职情况,推动乡村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以构建校园法治文化为核心,建立法治副校长评估机制,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重点评估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法治教育课程建设、法治宣传活动、学生法治意识培养等方面的贡献,促进学校法治教育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建立法治班主任评估机制,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学,持续深化“千名干警挂万班”工作,重点评估法治班主任参与学生法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维护校园安全等方面的作用,提升学生法治素养。

“三级督查”全面监督

文山市积极运用执行好省、州、县(市)三级督查机制,形成覆盖全市、上下联动、全面监督的普法工作监管体系,有效提升文山市普法工作的执行力。

根据工作需要,省级督查采取分片包干工作模式,主要负责开展普法工作人员培训、专项普法工作督导及针对重点人群、重点事项、重点区域开展普法,确保普法工作严格遵循上级精神和法规要求得到贯彻落实。

州级督查侧重于组织实施,具体指导和协调重点区域的专项普法工作,推动专项普法工作的均衡发展。

县(市)级督查则深入基层,对专项普法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直接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普法措施落到实处。

“双向评估”客观公正

文山市打破传统单向评估模式,建立派出单位评估与用人单位评估反馈相结合的双向评估体系路径,牵头部门深度参与,工作对象积极反馈,确保评估结果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专项普法办牵头,通过数据分析、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客观评估市级普法工作队、“法治副村长”、法治副校长、法治班主任工作成效,确保评估的科学性。

同时,鼓励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等提供反馈意见,促进普法工作队伍评估工作的民主化、透明化,提升评估结果的公信力。双向评估机制既增强了评估工作的科学性,也提高了评估结果的公正性,有效促进了评估工作的良性循环。

“一个量化指标”实效精准

根据评估机制,文山市配套制定量化指标体系,将评估内容细化分解,将分析研判次数、法治讲座频率、矛盾纠纷化解数量、普法宣传覆盖率、学生法治意识提升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通过对数据的统计分析及典型案例的研判,对评估对象的工作成效进行精准评估,为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4321”工作法施行以来,为文山市法治教育的长期性、系统性提供了保障,为进一步构建法治教育长效化、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注入新动能。

本报记者 朱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