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切实担负起保护岑溪市生态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以法治力量保卫“一山一河一水”?近年来,岑溪市人民法院聚焦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组建“党员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开展多形式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活动,促进全社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切实守护绿水青山“生态颜值”,为岑溪市生态文明建设、社会经济发展贡献了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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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联合 共筑生态文明美丽岑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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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岑溪市人民法院“党员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联合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在小广场开展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干警们一到小广场,就给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典型案例,向群众普及环境资源保护知识,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一一作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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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家林地的树木已经长成,我想砍来卖,但村里有人说这种行为是违法犯罪。”一名村民在现场向干警咨询。

“大叔,采伐林地上的林木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相关采伐许可规定进行,未经过申请许可,就算是自己林地的林木,也算是盗伐,达到一定数量是刑事犯罪。”干警耐心地解答道。

“通过现场发放关于环境资源审判的典型案例宣传册,能不断增强村民环保意识,让他们有所了解有所警惕,预防生态环境犯罪。”岑溪市法院法官助理欧阳豪说。

近年来,岑溪市法院围绕粤、桂两省六市法、检两家签署的云开山脉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新机制,组建“党员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打造司法保障绿色生态的特色专业法庭,努力将司法服务延伸至乡村振兴第一线。该团队定期下乡镇、入社区举办环保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0余次,发出宣传资料1200份,引导村民做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践行者。

2023年,岑溪市法院将大隆人民法庭打造成司法保障绿色生态的特色专业法庭,同时以粤、桂两省六市的法院和检察院签订的《云开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为工作抓手,充分运用司法措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生态环境筑起“绿色”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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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宣判,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我们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侵权者的法律责任。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对3起环境资源类案件组织开展集中公开宣判,有效对这类行为起到震慑作用。”6月4日,岑溪市法院刑庭庭长陆万里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道。

5月30日,岑溪市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污染环境案。2017年8月,被告人焦某向村民租地并聘用村民到加工厂建造锅炉,之后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且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运来302.81吨危险废物,堆放在租用的场地上,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造成堆放场地表层土壤污染。经环境损害鉴定直接经济损失359.19万元。岑溪市法院经审理后,以焦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同时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岑溪生态环境局代为处置危险废物的费用359.19万元。

“法院公开开庭宣判该案,能引起社会关注,有效提升公众对这类案件的认知度,也能起到一定震慑作用。”案件主办法官覃文介绍说。

2023年以来,岑溪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40件41人,从严从快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实实在在守护着岑溪市的绿水青山“生态颜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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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入校 绿色环保理念深入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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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们知道垃圾是怎么分类的吗?”

“捕猎野生动物会破坏生态环境吗?”

5月29日,岑溪市法院干警走进糯垌镇龙樟小学校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现在天气逐渐升温,在田间烧枯叶、山上抽烟,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火灾。”课堂上,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出环境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并结合典型案例,向同学们宣传环境保护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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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官普法,我才知道原来耕地是不能随便用来建房子的,耕地、林地不能改变土地用途。我回去要告诉家人,让他们注意,不要触碰法律红线。”一名学生在课后与同学交流。

“我们这个课程不仅能让学生了解破坏生态环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更能让学生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危害,增强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岑溪市法院干警莫洋说。

2021年以来,岑溪市法院大隆法庭、糯垌法庭、南渡法庭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投入使用,形成点面开花、衔接联动的法治宣传教育大格局,法院、法庭以法治教育基地为依托,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并与在校学生开展生态环保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

今年以来,岑溪市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1次,发放宣传小册子小资料2000份,邀请455名学生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庄严与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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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泳敏

校对:吴雨凡

审核:梁东波∣覃显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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