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委原书记黄志文(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黄志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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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文(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黄志文,湖南桂阳人,1968年1月出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他曾任桂阳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荷叶镇党委书记,郴州市农科所党委委员、副所长,永兴县委副书记,郴州市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市政府农办党组副书记、主任等职。

来源:湖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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