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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甘肃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通知,要结合《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切实杜绝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布置摊派给学校和教师,干扰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为学校和教师减负。

此次专项整治聚焦社会事务进校园加重教师负担问题,集中整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随意进入校园情况,以及社会事务进校园过程中滥用应用程序和工作群组、打卡、接龙、做题、拍照、简报等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如“各类校园创建活动”“脱离教育扶贫工作实际的帮扶任务”“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艾、禁毒等专项工作”“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平安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各类社区宣传、调查、统计等事务性工作”“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线上线下形式的社会性评比评选、问卷调查、点赞投票、答题测评、打卡签到等活动”等。

同时,各地在充分征求学校、干部、教职员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分别制定市、县各级社会事务进校园准入标准(省教育厅研制省级社会事务进校园管理办法)。进校园活动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符合学生的身心特点,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凡是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宣传不良价值导向以及含有商业行为的活动,违反我省《减负清单》中社会事务进校园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各地加强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的统筹协调,在省级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的基础上,严控市县两级社会事务进校园总量并建立各级白名单,明确活动开展依据、活动内容、开展形式、实施范围、时间和场地、验收方式等,防止执行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和层层加码增加教师负担。未列入白名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进校园,确需增加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且不得突破当年计划总量。

此外,全省各地要通过监测、举报、核查、通报、约谈、曝光等方式,常态化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进一步优化对学校、干部教师考核评价工作,不得将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完成情况与学校考核、干部教师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挂钩。(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李萍)

来源|新甘肃客户端

编辑|常圣红 责编|赵建民 杨 阳 文 军

编审|谭明强 终审|边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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