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栾川县耕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在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据悉,当事人殷某某是山东省枣庄市人,与栾川冷水籍女子李某在2020年南方打工时相识相恋,交往过程中两人感情升温,便约定了结婚事宜,双方家长两次见面谈婚论嫁,殷某某也向李某家属给付了8.8万元彩礼,并购买了四金价值2.6万余元,改口费、见面礼合计8000元。近两年由于双方是异地恋,距离较远,一直未办理结婚事宜,且时常产生矛盾,女方不愿再与男方续百年之好,双方因前期给付彩礼四金等相关费用退还问题产生纠纷。

耕莘街道调委会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将案件情况来龙去脉调查清楚,调解员将双方约到一起进行调解,情理与法理相结合,通过“背靠背”调解法,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让双方敞开心扉,化解心结,同时,积极促成双方各退一步,及时解决问题,把对双方当事人影响降低到最小。经过反复调解和耐心劝说,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女方退还男方彩礼、四金等共计11.4万元,殷某某与李某解除婚约。(来源 栾川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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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