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的朱博士在签约满5年后,他选择另择高枝。新单位给他发了调档案,要求他7月报到,但是档案却被学校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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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认为,朱博士违背了当年所签的“同进同出”协议,要求他交10万元补偿金。而朱博士不认可这样的说法。

2019年5月,博士生朱先生被贵州遵义一所学院作为高层次人才引入,签约5年,妻子当年也被学校安置工作,成为该学院老师。2023年3月,夫妻俩经法院判决离婚。

朱博士当年是以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而他的前妻也是在职带编,因此被学校安排了工作,但是没有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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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朱博士要求离开的时候,学院却不同意了。他们认为,朱博士要想顺利办理辞职,就必须要参照先例,赔偿学校10万元。如果不缴纳赔偿金,那就他和前妻必须同时离开——他们要求主播是提供前妻调离的手续。

而朱博士认为学院这是强人所难。因为这样的说法并没有文字的依据作为支撑。再说,自己的前妻已经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了,为什么要拉上她呢?

现在,前妻不同意离开,自己也没有办法。学院如果真的要按先例处理,不是也可以和自己的前妻解除劳动关系吗?因此,朱博士认为学院就是在有意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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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朱博士的说法,学校不认可,他们认为,当时的协议是朱博士和学院签的,责任的主体是朱博士,因此要解除协议,必然是朱博士和学院之间,与朱博士的前妻没有关系。

面对这样的僵局,朱博士感到无比困惑和无奈。他一方面想尽快到新单位报到,开启新的职业生涯,另一方面又不想违背自己的原则,支付那笔赔偿金。同时,他也深知,前妻的工作是她个人的权益,不应成为这场纷争的牺牲品。
朱博士开始寻求法律专家的帮助,希望他们能为自己提供有效的建议。同时,他也尝试与学校进行更深入的沟通,希望能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学校的态度依然坚决,他们坚持认为朱博士必须按照协议支付赔偿金,否则他们将不会放他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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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自己已经47岁了,如果正常辞职到新单位去,会得到一笔安家费,会安排工作,但人生就定了。现在学校吊着我,到最后,我什么都没有了。

在这种情况下,朱博士开始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他决定申请劳动仲裁,让仲裁机构来裁定这场纷争。

对于这件事,网友们很多都认为是朱博士的责任:

“高校里有些跳槽专业户,拿了高额的引进费安家费,几年的服务期一满马上就跳下家,又得一笔高额引进费和安家费。如此反复,有的在十几年里就跳了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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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里有些跳槽专业户,拿了高额的引进费安家费,几年的服务期一满马上就跳下家,又得一笔高额引进费和安家费。如此反复,有的在十几年里就跳了三次。”

“学校卡人确实很常见,但他这个纯粹是无理取闹。当时你过来我给你解决了两个编制,你现在要走,这两个编制我要清空重新进新人。当然要同进,同出了签的协议写的白纸黑字。只让你赔十万真的很良心了。”

“说白了,这男的宁愿让前妻没工作也不愿意赔钱,学校不想解聘前妻但要这个男的赔钱。这男的人品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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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有网友认为学校在这件事上做得不干脆:

“贵州地理环境不好,很难引进博士,所以就是故意卡人家,否则既然有合约在先,他要走她前妻是因为他的博士配偶条件进来的,就按照合约直接解除聘用合同啊,况且直接这个学校有人赔偿10万,当时人没离婚,又想要工作,最后判赔人家就调走了。”

无论结果如何,这场纷争都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刻的教训:在签订任何协议之前,我们都应该认真考虑其中的条款和后果,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同时,我们也应该尊重每个人的权益和选择,不应该让任何一方成为牺牲品。
最终,朱博士的劳动仲裁结果将会如何,我们拭目以待。但无论结果如何,我们都希望这场纷争能够得到妥善解决,让朱博士能够顺利开启新的职业生涯,也让学校能够继续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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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读者,对于博士签约5年期满后选择离开,学校卡住档案,索赔10万这件事,你有什么想要说的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