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帮互助本是人之常情

但如果在法律面前讲

所谓的“兄弟情”“朋友义”

对违法犯罪行为

迁就包庇、姑息纵容

等到的必将是

法律的严惩!

故事还得从前些日子

说起......

2024年5月23日下午,招远市张星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驾驶小型汽车与停放在路边的三轮车发生碰撞,致车损、三轮车车主伤。该男子驾车逃逸,期间让其同村“兄弟”顶替其处理事故。最终,二人均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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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16时许,122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指令事故处理民警赶赴现场处置。民警赶到现场,三轮车车主已被送往医院检查治疗,在向周边群众了解事故情况期间,石某驾驶肇事车辆鲁F2**LZ返回现场,并自称是肇事驾驶员。民警在对其调查询问中发现多处疑点,推测其有“顶包”嫌疑。随后,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资料分析研判,证实肇事车辆的驾驶员并非石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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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调查 ,确认肇事逃逸驾驶员为石某某。民警电话联系石某某,该拒不配合调查。民警驾车到其可能藏匿的场所及周边搜寻查找,迫于压力,24日上午,石某某到交警大队投案,交代因着急接孩子而肇事逃逸、找石某顶替处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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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民警认定石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且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的违法行为,被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六分的处罚。石某因提供虚假证言,被予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心存侥幸找人“顶包”或者替人“顶包”

终究逃不过法网恢恢

妄图用“顶包”的方式逃避法律制裁

不仅无法得逞,反而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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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招远交警 山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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