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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感谢领导帮我调解这个事情,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2024年6月5日,家住播州区尚嵇镇卢江村的田某给播州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送来了一面写着“真心为民办事 倾心为民解忧”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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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田某由于在森林防火区用火而受到行政处罚,田某认为处罚存在不当之处,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司法局作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机构,立即对案件进行梳理。经查田某在祭祀时不慎引发火灾系过失行为,在祭祀前田某已砍出隔火带,过火面积不大,情节相对较轻。鉴于田某火灾发生后积极主动补救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加之田某家庭经济困难等实际情况,播州区司法局秉公持正,充分地释法明理,多次与被申请人沟通协调,终促使该行政争议妥善化解。

该案件不同于以往行政复议案件结案方式,而且以调解方式圆满化解,让申请人感受了法律的温度、法治的力度。这一案件体现了播州区司法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得到群众高度认可。

来源:播州区司法局
终审:李克炯
复审:黄 艳
初审:陈 睿
编辑:罗紫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