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获悉,哈市6月15日20时-6月17日8时,对第一次跨区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的,第二次接受跨区(仅限其他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

6月19日18时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跨区报名人数。

6月28日,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经审核后的实际报名人数和名单。所有经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获得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资格。

7月1日,进行直接录取和随机录取。对本区报名人数不超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区、县(市)教育局直接全部录取。对跨区(1—2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计划数的,也直接全部录取。对于本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数)的100%。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公示录取顺序号,按计划数顺次录取。跨区(1—2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按剩余招生计划数100%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公示录取顺序号,按计划数顺次录取。

7月2日8时-7月4日12时,对直接录取和取得随机录取(在计划数序号内)资格的学生进行交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录取,对放弃录取的名额,以短信、电话等形式按随机录取序号顺次通知家长交费,在7月6日15时前录满(完)为止。

7月8日,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布本区、县(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确认录取名单。

  •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吕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