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补贴 以旧换新……

邯郸最新房地产政策来了

6月13日,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和公众号发布《关于优化房地产政策的若干措施》,措施涉及购房补贴、支持“以旧换新”、落实住房贷款支持政策、优化预售资金监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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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房地产政策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实施购房补贴。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按照成交价的1%给予购房补贴;对到企业入职的高校毕业生、生育二胎及以上家庭、60岁及以上老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补贴额再上调0.5%。

二、支持“以旧换新”。搭建“以旧换新”平台,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为换购房人提供换购服务,并与换购房人签订协议,在3个月内旧房售出的,售房款直接转化为换购房人的新房购房款;未售出的,可续签或无条件解除协议。对完成“以旧换新”的,可按照新房成交价的1.5%给予购房补贴。该补贴与第一条“购房补贴”同时符合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

三、落实住房贷款支持政策。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二孩”“三孩”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分别提高至80万元、100万元。

四、提高商品住房品质。对新开发用地向高品质住房倾斜、优化规划用地指标,通过规划条件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优质住房,不搞低水平建设,以高质量供给引领改善性需求。对在建未售商品房项目,在总平面布局、建筑外立面不变,满足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允许调整住宅户型。被动式住宅按其地上建筑面积9%以内给予奖励,奖励部分不计入容积率。

五、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支持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使用银行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监管额度内资金可直接拨付至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拨付节点由6个调至8个,增加主体结构工程量,完成一半累计拨付金额不超过35%和项目全部完工累计拨付金额不超过90%两个节点。

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先期容缺受理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有关部门统筹办理各类审批事项,也可先申请“预证”,实现“拿地即开工”。在取得《规划核实审查意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即可办理首次登记,实现“交房即交证”。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适用于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冀南新区,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其他各县(市、区)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执行。

《关于优化房地产政策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群众住房工作,要求各地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和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统筹拿出优化方案,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充分发挥房地产在扩大消费、拉动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省委、省政府也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加快出台一系列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我市实际,围绕购房有补贴、住房提品质、建房优审批,制定了若干措施,就是通过真金白银的补贴,让群众享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通过政策引导,让新增住宅品质更绿色、户型更舒适、环境更宜居;通过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提升规划、验收等各类审批效率,助力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出台《若干措施》的考虑

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我市房地产市场当前形势;二是我市房地产总体政策设计。

(一)我市房地产市场当前形势

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运行态势,没有出现大起大落,一是去化周期合理,近三年去化周期始终保持在14个月左右,按照国家规定,属于健康合理范畴;二是房价波动较小,从网签数据来看,全市房屋销售平均价格上下波动没有超过3%;三是交易量比较稳定,主城区三年来每月网签数量均在20万平方米以上。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群众住房需求已呈现出过去的“居者有其屋”向如今的“居者优其屋”转变,人们对住房的品质、环境、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人口不断增长,房地产市场需求仍有较大空间。

(二)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总体政策设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部署要求,保持好我市平稳积极的房地产市场态势,下一步,我市房地产业的总体政策可以概括为“两控一增”:

1.“房住不炒”控房价。充分发挥好市场和政府这“两只手”的作用,稳定房地产市场,将房价调控到广大群众能接受的范围。一方面,出台补贴政策,特别是加大主城区二手房补贴力度,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市场交易,稳定市场预期。另一方面,加大保障性住房投入,充分用好当前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筹建政策,解决新市民、年轻人住房需求。

2.“以需定供”控地价。根据住房需求,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的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通过市场化手段合理调控住宅用地出让价格,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降低房屋土地成本。

3.完善设施增品质。把高标准建设“好房子”作为今后的工作重点,围绕“密度降下来,配套跟上来,环境好起来,服务优起来”工作目标,加强政策引导,优化户型结构,推广绿色建筑,提升审批质效,以多样化产品和高标准服务满足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

三、《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适用于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冀南新区,其他各县(市、区)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执行。《若干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实施购房补贴。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成交价的1%给予购房补贴。对到企业入职的高校毕业生、生育二胎及以上家庭、60岁及以上老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补贴额再上调0.5%。

(二)支持“以旧换新”。完成“以旧换新”的,可按照新房成交价的1.5%给予购房补贴。

(三)落实住房贷款支持政策。首套、二套住房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调整为不低于15%、2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同时,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二孩”“三孩”家庭分别提高至80万元、100万元。

(四)提高商品住房品质。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优质住房。对在建未售商品房项目,在满足规划、质量、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调整住宅户型。同时,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对被动式住宅给予容积率奖励。

(五)优化预售资金监管。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一是支持优质企业合理使用银行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二是监管额度内资金可直接拨付至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拨付节点由6个调至8个。

(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政府有关部门优化审批、验收等工作机制,推动实现“拿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