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强奸为10万元改口称自愿#

在生活中,强奸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罪名,不过有些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受害者有时会选择原谅施暴者。

近日,浙江省龙港市人民法院曝光了这么一起案件,一男一女因妨害作证罪被判刑。

事情发生在2020年,一女子小胡在遭到赵某强奸后选择报警,没想到面对一群人的要求,对她进行10万块钱的利诱,让她谎称是自愿和对方发生关系。

这真的是太荒唐了。

小胡没有经受起这10万块钱的诱惑,谎称是小赵的情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但是通过一系列证据,警方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最终东窗事发,那一群要求小胡作伪证的人被判刑,有两个是缓刑,连小胡本人也被判刑,小胡被判刑有期徒刑6个月。

赵某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8个月。

这种在金钱面前选择原谅的情况也不在少数,也值得引起重视,幸亏警方火眼金睛,维护了法律的正义。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相信这个女子也会后悔她的所作所为,还不如当初指控到底,不为钱而翻供。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