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8日,一名打扮得珠光宝气的中年妇女来到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刑侦支队报案,用一口闽南话称:“我先生陈文科失踪了,5月2日我还和他通过电话,他说他正在外地谈一笔生意,一个星期后回来。他还问我家里有没有2万美元的现金。我说没有,要么我现在就到银行去拿。他没有说下去,我以为他自己去银行里去拿了。现在已经是5月8日了,已经一个星期了,我联系不上我的先生,请你们帮我找一下,感谢你们了。

陈太太,你确定你联系不上你先生了吗?”负责接待她的侦查员问道。

上海找不到他,台湾也找不到他,我已经联系了我先生所有的亲朋好友,都说这个星期都没有联系过我先生,我先生也没有联系过他们。5月2日到5月8日根本找不到他的人,我有一种直觉,我先生出事了。

在接到闵行分局的报告后,上海市公安局分管刑侦的程九龙副局长立即指示市局刑侦总队和闵行分局:立即启动疑似被害失踪人员的调查机制,成立专门小组,对陈文科失踪一事展开全面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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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九龙

经陈太太说,她的丈夫陈文科今年48岁,是台湾省云林县人,2005年开始来上海做中介生意。

在对陈文科的社会关系的排查中,警方从陈文科的一名同在上海做生意的台湾籍朋友的口中获得了一条线索:“陈文科在上海有个相好的‘小姐’,她在沪青平娱乐中心上班,是个江苏人,好像叫张艳。哎哎,警察先生,这事你们可不能告诉陈太太哟,这个事情她不知道的。

侦查员随即赶到沪青平娱乐中心,然而却被告知:这里没有叫张艳的“小姐”,不过有个叫张梅的江苏籍“小姐”,是2006年年底开始来这里上班坐台的,但2007年5月初之后就没见她再来过了,此外侦查员还从娱乐中心经理处获得了张梅的手机号码。同时,侦查员在检查陈文科手机通话记录里也发现了张梅的手机号码,因此可以判定:所谓的“张艳”就是张梅,两人最后的通话时间刚好就是5月2日,这也是陈文科最后联系他妻子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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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

经查张梅的社会关系得知:她有个叫李永的前夫,和张梅一样都是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人,此人曾经因为抢劫罪被判刑5年,去年年底刚刚被释放。5月3日那天,也就是陈文科和妻子最后联系那天的后一天,李永曾经在当天凌晨入住闵行商城旅馆,晚上10点退房离开。

5月2日陈文科和妻子最后的通话中非常突兀地问了一句“家里有没有2万美元的现金”,因此警方怀疑这是陈文科在威逼之下拐弯抹角地向妻子要“赎金”。而张梅一个坐台小姐,李永一个刚从大牢里放出来的刑满释放人员,是否是这两个人串通起来勒索陈文科的钱财未果后杀人灭口?如果这个猜测属实的话,陈文科先生恐怕已经凶多吉少。

于是,闵行分局刑侦支队抽调精锐组成专案组,对陈文科失踪进行立案调查。

然而,当专案组侦查员驱车赶到宝应县两人的家时,却都扑了空,两人都不在老家,家人也不知道两人去了哪里。

不过,张梅的几个小姐妹在5月12日向专案组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你们要找张梅,就到千禧歌舞厅旁的千禧网吧找她好了,她喜欢上网,就喜欢在这个网吧上网。

于是侦查员立即派人对千禧网吧进行了布控——

5月13日凌晨1时,一男一女从刚千禧网吧里走了出来,瞬间就被几个彪形大汉摁倒在地铐上了手铐,这一男一女正是李永和张梅。随即两人马不停蹄地被拉回到上海,由闵行分局刑侦支队进行“背靠背”的突审。李永作为刑满释放人员,有相当强的反审讯能力,面对审讯是各种插科打诨装“滚刀肉”状。而张梅可没有李永那种心理素质,显得非常配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现将审讯张梅的询问记录摘录如下:

问:“张梅,5月2日你在哪里?你在干什么?就是这个月的2日。

答:“5月2日?5月2日下午我在华漕镇我租的房子里呀,一天都没有出去,李永也在。他问我要钱,我说我没钱,他跟我吵了一架后就走了。

问:“你说下去。

答:“李永走了以后,我就打电话给台湾人陈文科,他经常到沪青平娱乐中心,每次来都点的我,给我的小费也比较多。我约他沪青平公路路口和他见面,见了以后我就把他带到华漕镇我的出租房里。

问:“继续说。

答:“没想到下午4点的时候李永又回来了,看到陈文科在我房里就冲上来打我,骂我是狐-狸-精,骂我在外面偷野男人。我回骂说我们都离婚了,我现在不是你的老婆,我为什么不可以交男朋友?后来,我就拉着陈文科离开了出租屋,留李永在里头发飙。

问:“然后呢?

答:“晚上10点钟,李永打手机给我,说他错了,向我道歉,让我到闵行商城旅馆,说他已经开好了房间,407号房。他说我们两个好好过几天,好好享受享受生活。我就去商城旅馆407房间找李永,这一夜我们没有吵架,约定两个人好好过日子,不要在大上海混了,上海比较难混,还是回老家过日子好。第二天我们退了房,先到华漕镇,把我借的房子退掉,结清了房租,然后我们叫了一辆黑车直接开到江阴去了。

问:“陈文科后来哪里去了?

答:“我不是跟你们说了嘛,我在家里正想跟陈文科玩的时候李永又回来了,这一通闹腾后我的兴致也没有了,我和陈文科离开出租屋后在七宝的乐购超市门口分了手,他去了哪里我不知道,我也没有和他联系过,那天分手后我就进了乐购超市买东西去了。

张梅的供词,表面上看和侦查员掌握的情况相吻合,但是在协助专案组破案的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刑技中心法医室主任阎建军的眼里却是另外一回事。当阎建军接到总队的通知前往华漕镇的张梅原先的租住地勘查时就在入室之前先勘查了周围的环境,当他看到距离张梅的出租屋约40米的地方就是一条河时,就产生了一个猜想:张梅和李永会不会在室内将陈文科杀害、碎尸然后抛尸河中呢?那这样的话,张梅的出租屋里肯定会留有痕迹,而这条河里肯定会捞到尸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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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建军法医

在随后的勘查中,侦查员发现张梅曾经租住过的房子很明显已经重新修整过,墙面经过重新粉刷,而且刷得非常厚,这更引起了阎建军的怀疑。他经过仔细检查,结果在屋子南墙上发现了几道砍痕,虽然砍痕被厚厚的涂料掩盖着,但依然依稀可辨。

现在租住这间房的新房客——一对外地打工夫妇的妻子对侦查员说:“我和张梅很熟的,平时进进出出大家都是打招呼的,我知道她在沪青平的KTV上班,她对此也不觉得有什么丢人。但是5月2日我碰见她的时候,她像是变了一个人,变得很严肃,好像不认得我一样,也不跟我打招呼。5月3日下午,我看到张梅和她老公(李永)一起在屋里整理东西,然后看他们提着四个大号尼龙袋上了一辆轿车。我就上前问张梅是不是要搬家?搬到哪里去?张梅说在航华找到了一间大房子,一个月只需要600元租金,然后就乘车走了。我看张梅的这间房子被拾掇得很干净,就对房东说要租这间房子,房东答应了。5月9日我和我老公搬了进来,结果发现上当了,房间干净是干净,但是苍蝇特别多。还有卫生间的抽水马桶是坏的,不能冲水。

她的说法更加坐实了阎建军法医的怀疑。于是,他带着自己的得意弟子——闵行分局刑侦支队法医室主任董利民和一众市局和分局的技术人员对这间房间开展更加细致的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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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利民法医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阎建军在墙角的一处通风用的百叶窗的一片叶片的背面发现了三滴蝌蚪大小的血点,于是立即将其小心翼翼的提取下来,然后火速送往闵行分局物证鉴定中心进行坚定。在结果出来前,阎建军对董利民等人说出了自己的判断:

第一,这是人血。第二,这三滴血没有凝固的状态,说明它溅出的时候,这个出血的人已经遇害了,这是他被杀害后再一次遭到砍杀时溅出来的血滴。第三,三滴血都是由下而上溅出,不是由上而下溅出。第四,三滴血的‘蝌蚪’尾巴拖得很长,说明溅上去的时候很有力度,说明凶手砍死尸的时候下的力气很大!如果杀死人后过了很长时间再碎尸,这时候血已经凝固,那么凶手力气再大也不可能出现这样的血点,就算有溅上去的血,也应该是软绵绵的。

随后,阎建军脱下手套,问正在门外等候的闵行分局刑侦支队的一名大队长:“那个张梅和她的老公李永审的怎么样了?

那名大队长显然是“有刑案、找阎法”的忠实粉丝,偶像大神“老法师”亲口询问,不由得受宠若惊,立即回答:“审过了,李永是个滚刀肉,只承认5月2日见过陈文科,但一口咬定不知道陈文科后来去哪里了。张梅倒是竹筒倒豆子,但也咬定不知道陈文科后来去了哪里,只说两人在七宝乐购超市门前分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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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闵行七宝乐购超市

阎建军又问:“他们两个人的身上有没有什么异样?我说的是张梅和李永。

大队长回答:“好像没有?

阎建军面孔一板:“好像?什么好像?干刑警的哪来的那么多好像?带我去看守所,我去会会那个李永!

果然,在对李永的身体检查中,阎建军法医在李永右手小手臂发现了三道细细的划痕。然后,一场较量开始了。两人的对话摘录如下:

阎:“李永,你手臂上的划痕是从哪里来的?

李:“是我在钻一个铁丝网的时候不小心划开的。

阎:“呵呵,你一个大男人好好的钻什么铁丝网啊?抓蟋蟀还是抓兔子?好啦,还是让老头子我来告诉你吧,你手臂上的划痕已经有七八天了,和台湾老板陈文科失踪的日子刚好是吻合的。

李:“我手臂划破看和陈老板失踪有什么关系?不搭界的!不要瞎联系好伐!

阎:“你不要激动,安静。我来告诉你,如果你是钻了铁丝网,如果你的手臂确实是铁丝网划破的,那么划痕在你的手臂上应该是从下到上的对不对?你拨开铁丝网,伸手进去,人再进去,手臂被划开了,出血了。从上到下,对不对?而你的手臂上的划痕是从上到下的,所以你没说实话!

李:“我没有!你瞎讲!

阎:“这划痕是怎么来的你心里有数,我心里也有数,我是法医,今天下午3点就要写鉴定报告,如果你在3点之前讲实话还来得及,算你积极配合主动交代,算你坦白从宽。如果我报告写出来交上去,你再交代也就没用了,那么你在看守所大概也待不下去了,要挪到监狱里,或者直接去刑场了!

李(噌地站了起来,然后被他边上的警察一把摁了回去):“我坦白,我交代。

原来,张梅和陈文科勾搭上后,结果被李永发现了,李永虽然已经和张梅离了婚,但依然不死心,还想和张梅“再续前缘”。为此两人多次发生争吵,最后面对穷凶极恶的李永,张梅表示自己今后不和陈文科再交往了。

李永不放心,威胁道:“你再敢和陈文科睡觉,我就杀了你!

张梅反问道:“那么你说今后怎么办?陈文科肯定要缠着我不放的。

李永心一横:“那就把他干掉,一了百了!干掉之前再向他老婆搞一笔钱!

5月2日,张梅打电话给陈文科,将他约到自己在华漕镇光华三队的租住地,正当两人“坦诚相见”准备“亲亲抱抱举高高”的时候,李永突然一脚将门踢开,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揪住陈文科就打!

在厮打过程中,李永的右手小臂被陈文科的手指划出了三道抓痕。在将陈文科控制住后,李永要求陈文科拿20万元赔偿,否则就杀了他。陈文科无奈给妻子打了电话,问家里有没有2万美元的现金。但是李永认为2万美元兑换成人民币不足20万,因此坚决要求陈文科出满20万人民币,而陈文科只肯出2万美元,最后李永失去了耐心,一拳将陈文科打倒在地,并将他掐死。

张梅大骂李永“猪脑子”,钱没要到就把人杀了,但此时人已经死了,再骂也无济于事。于是两人就在现场将陈文科的尸体分尸后装入四只大马夹袋,然后装入陈文科的轿车运到距离住地仅40多米的河道抛尸。然后两人将屋内里里外外都粉刷了一遍,盖住了血迹和砍痕,但独独忽略了通风百叶窗的背面,留下了至关重要的三滴血点。

李永招供后不久,DNA比对结果出来了,这三滴血的DNA和陈太太提供的陈文科毛发样本DNA可以作同一认定。

5月14日,专案组在河道里捞了一天,最终捞出了所有四只装着陈文科肢体的马夹袋。然后在李永的指认下,专案组在江阴起获了陈文科的轿车,车内发现了陈文科带血的衣裤和鞋子。

至此,本案真相大白。李永和张梅最终因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判决结果欢迎知情小伙伴积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