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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期《警惕兼职陷阱,勿当“洗钱”工具人》

今天推出的是第二十期

《警惕兼职陷阱,勿当“洗钱”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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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寻找兼职工作,然而兼职市场鱼龙混杂,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段不断迭代升级,着实让人防不胜防。下面,快跟东东一起来看看最近高发的网络诈骗案例,提高警惕,引以为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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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东说法小课堂第二十期】警惕兼职陷阱,勿当“洗钱”工具人

(点击观看视频)

东东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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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来源 | 成东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