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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茂名市委批准,茂名市纪委监委对高州市政协原副主席、长坡镇原党委书记梁逸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梁逸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私德不修,品行不正;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房地产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梁逸峰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茂名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茂名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梁逸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梁逸峰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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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逸峰,男,汉族,1961年10月出生,广东高州人,大专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8.09-1981.07在广东省高州农校农学专业读书

1981.07-1984.07 高州平山农业站工作

1984.08-1989.11 高州县农业局粮产股副股长

1989.12-1990.04 高州分界镇党委副书记

1990.05-1991.04 高州分界镇副镇长

1991.05-1993.03 高州分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3.04-1996.09 高州分界镇党委书记,1996.03兼任人大主席

1996.10-2001.12 高州长坡镇党委书记,2000.07兼任市委副秘书长

2002.01-2006.07 高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6.08-2011.11 高州市农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1.12-2013.09 高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3.09-2015.02 高州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5.02-现在 高州市政协副主席,高州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 015.03任高州市政协党组成员, 2015.09任高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注:据公开资料,其简历公布至2016年)

来源:茂名廉政、高州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