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关爱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近日,兴业县法院干警来到了小明和小亮家进行回访,了解他们在父母离婚后的生活、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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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是谁照顾你们?上学谁接送你们呢?爸爸有回来看你们吗?”

“平常是爷爷奶奶照顾……有时候是爷爷接送,爷爷没有空的话就是奶奶走路来接送我们,走路来回的话要半个小时多……爸爸只是过年的时候回来……”

小明和小亮起初还有点胆怯和羞涩,经过与法院干警的一番亲切交谈,小明和小亮逐渐放下内心的不安。

据悉,小明和小亮的父母梁某与周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先后生育小明和小亮,但因生活琐事夫妻感情日益消磨,后双方协议离婚,两个孩子跟随梁某生活,抚养费由梁某自行承担。2023年,梁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或要求周某承担孩子抚养费。法院考虑到周某已再婚且已再生育两个孩子,若小明和小亮由其带到新的家庭进行抚养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最终判决两个孩子仍归梁某抚养,周某每月支付两个孩子抚养费各750元。周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判决后,法院干警一直惦记两个孩子的成长情况,遂联合当地村干部对该案件进行回访,详细了解小明和小亮的学习情况和生活现状。

“妈妈有来看过或者给过零花钱你们吗?”

“都没有……”

“他们妈妈离开后就再也没有给孩子支付抚养费也从不来看望孩子,他们爸爸又常年外出,我们老两口年迈体弱,也照顾不了多少……”在回访过程中,孩子奶奶含泪说道。

法院在回访时周某表示,她并不是不履行抚养孩子的责任,因之前支付孩子抚养费被梁某发现后,孩子反而遭到梁某的责骂和批评,加上自己又再婚生育,经济上较为困难,且之前也因为种种恩怨,探视孩子一直重重受阻,导致在与梁某离婚后对孩子过问较少。

“父母是孩子的依靠,你们尽管已经离婚,但是不能放弃责任,一切要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妥善处理好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心理健康教育等问题……”

得知双方是因为之前的矛盾冲突未能有效化解而连累了孩子,为避免双方就孩子的抚养费和探视权问题再起纷争,法院干警从父母的责任、孩子生理心理状况和感情需求、道德伦理、法律法规等多方面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依法向周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最后,周某承诺今后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在双方关系缓和的情况下,主动加强对孩子的探视,认真肩负作为一位母亲的责任和担当。梁某也表示:“我这些年常年外出务工,对孩子的关心照顾欠佳,今后只要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事情,我都同意。”

临别之际,法院干警还为小明和小亮送上学习生活用品,勉励他们安心学习,遇到困难多和大人沟通,保持乐观心态,努力成长成才,创造未来美好生活。

每个孩子都属于明天,让审判不止于审判,下一步,兴业县法院将常态化开展家事案件回访工作,努力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让每一个孩子在法治阳光的照耀下健康成长。

文字 | 谭曼谷

图片 | 王 皓

编辑 | 倪伟朝

审核 | 何 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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