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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依法保障船员合法权益,5月28日上午,北海海事法院与北海市人民检察院、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钦州市人民检察院、贵港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涉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工作座谈会,并举行会议纪要签约仪式。北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姚中伟、防城港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小丽,钦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戉,贵港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桂莲,北海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维琳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邀请了自治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及自治区高级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相关同志参加。北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姚中伟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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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苏维琳先从案件管辖、审理和执行三方面介绍了近年来北海海事法院受理涉船员起诉的案件类型、案件审理范围、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执行过程中船舶拍卖款分配等情况,再介绍北海海事法院现已建立的涉船员纠纷案件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她表示,此次会签是北海海事法院延伸司法职能,凝聚船员劳务纠纷诉源治理合力,提升纠纷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北海海事法院将充分发挥专门法院职能作用,提升海事司法服务水平,加强与四地检察院的常态化协作配合。从源头预防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引导船员合法、合理维权,全力保障船员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实现船员支持起诉与海事诉讼程序的高效衔接贡献海事司法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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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座谈交流,北海海事法院与四地检察院就支持船员提起的劳务合同纠纷诉讼、建立工作衔接机制、规范诉讼参与机制、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建立联合普法机制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六个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署《涉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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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结束后,与会代表在苏维琳的陪同下参观了北海海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船员劳动纠纷调解工作室等场所。

作者:唐亚康

摄影:唐亚康、刘园园

编辑:唐亚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