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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员载客
对车辆来说易发生失控
对于车上的乘客来说
超出的人员没有安全装置的保护
对于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来说
更是一个移动的“炸弹”
但就是还有司机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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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4年5月18日,苍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六堡茶庄园路段执勤时发现发现一辆桂A1L***号牌的轻型栏板货车行驶缓慢,同时后车厢内坐满了人,民警当即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并对其进行仔细检查。
经核查,桂A1L***轻型栏板货核载人数5人,实载16人,超员9人。经了解,驾驶人为了一时方便,心存侥幸超员上路,结果被执勤人员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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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驾驶人和乘客进行批评教育,告诫务工人员今后在驾乘车辆出行时,一定要提高交通法律法规意识和自身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最后,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责令驾驶员对超员乘客进行安全转运,并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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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4年5月17日,苍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G6517梧柳高速(岭脚收费站出口)开展交通违法查纠行动。行动中,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桂D76***轻型自卸货车存在超员行为,民警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检查。
经现场清点,该车核载3人,实际载人4人,超员1人。执勤民警向驾驶人和乘车人讲解了超员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将超员人员进行了转运,并依法依规对驾驶员韦某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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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
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出行切勿驾乘超员车辆
一旦发生意外, 后果将不堪设想!
危及生命的重量, 多一个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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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李国民 孟远航
编 辑:黄俊兴
校 对:梁颖睿
文 字:莫芝兰、黄 丽
素材来源:苍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