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张文

5月1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团市委、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联合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协议》,正式启动了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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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即日起,石嘴山市团委、石嘴山市中级法院将通过开展“体验式”法治课堂、“案例式”警示教育、“上门式”普法宣传、“情景式”法治教育,多措并举提高全市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和支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体验式”法治课堂

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邀请石嘴山市域大中专学校及中小学校师生走入法院,参观安检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家事法庭、未成年人法庭、文化长廊等审判区域,实地了解法院各项工作流程和要求,“沉浸式”体验法院工作,“零距离”感受司法公开,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文化氛围、接受法治教育熏陶。

——“案例式”警示教育

选取涉青少年暴力型犯罪(抢劫、故意伤害、抢夺等)、财产型犯罪(盗窃、诈骗等)、涉毒犯罪等具有普遍性、典型性及教育意义的刑事案件,在公开审理的前提下,邀请青年师生参与旁听庭审,从身边同龄人发生的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用真实案例引导青年师生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有效预防青年违法犯罪。

——“上门式”普法宣传

紧密结合青年师生学法用法实际需求,促进审判活动从“坐堂审案”向“送法上门”转变,结合“法律八进”工作,组织法官进校园或组织青年师生到法院,以劳动就业、医疗保障、婚恋家庭等与大中专院校青年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及校园霸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贴近学生的内容为切入点有针对性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开展普法宣传课,面对面解答疑问,教育引导青年师生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情景式”法治教育

根据石嘴山市域大中专学校及中小学校需要,巩固拓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成效,并针对大中专院校探索青年辩论会等竞赛活动,选派优秀法官,积极做好案例选取、培训指导等前期准备工作,通过广大学生的亲身参与,法官、检察官、被告人等“角色扮演”,找准各角色在法庭上的功能定位,有序表达意见,学习法律知识,理解法律要求,体验司法活动,感悟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法治实践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拓宽法治教育深度。

当日的启动仪式结束后,石嘴山市中级法院围绕犯罪的概念、刑事责任年龄、常见犯罪类型等内容,举办了专题法治讲座,并邀请与会青年代表参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羁押室、未成年人法庭、家事法庭等审判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