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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84项压减至13项,创建示范活动怎么做才好?

碧翰烽/文

据报道,某地大幅压减创建示范活动数量,精简优化考评指标,切实减轻基层参与创建活动的各类负担。有几个方面的数据值得关注:

一是纸质台账资料与以往相比减少约60%以上。二是全市创建示范活动数量从2021年的484项逐渐压减至目前的13项,压减率达97.3%。三是明确不下强制性目标任务、不分配指标名额、不逐级配套开展等“三不”要求。

可以说,这些方面算是抓住了当下创建示范活动的痛点,是一些地方单位创建示范活动形式主义的主要表现。虽然说创建是自主申报,但大家都过度内卷,最终变成了一种考核评比,不创建就可能落后。

有的地方为了创建示范活动,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干扰百姓正常生产生活,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还层层传导压力、追责问责到基层一线。而各种各样的创建示范又比较多,创了这城又那城,示了此范又彼范。

问题是,本该好好的创建示范活动,却往往被扭曲。本该从结果来看,却竟然要准备如小山堆一样的资料;本该是暗访,却竟然提前就让地方知晓;本该注重百姓评价,为了百姓有获得感、幸福感,却竟然弄得百姓不方便、不满意,比如好好的生意不能好好做。

所以,首先从源头清理创建示范活动项目,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有些创建本身就没有什么意义,或者是不具备创建的必要性、可行性,很难有地方达到真正的目标。

不过,对于基层而言,减少了或没有了创建示范活动,是不是又少了争先夺牌的机会?毕竟辛辛苦苦一年或几年,总还是想争取一些荣誉,得到一些认可。有的地方不想创建,但有的地方还是想创建,毕竟理念、思路、实力各不一样。

因此,适当、科学、管用的创建示范活动,还是对于地方和单位的一种激励手段,人终归还是要有一定的奋斗目标和方向。考不考得上北大、清华是一回事,让不让我考又是一回事。

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优化好创建示范活动?如何真正把好事办好?而不是成为一种形式主义、弄虚作假。

我以为,最好的创建示范活动,可以从三个“不”字来考虑优化:

一是不需申报。也就是说,谁都是创建示范主体,大家都在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竞争,不用设置专门申报程序,谁达标了就创建成功了。有的时候,申报也有博弈,没有必要,而且有些优秀者,往往在申报环节就被淘汰,实际上也不公平,没有必要弄得那么卷。

二是不要检查。凡是创建示范活动,建议不采取检查的方式,而是运用数据分析评估的办法,达到一定分值就视为成功创建。这些数据应该是简约重点的、易获取的、不易造假的,有的还是公开的。也就是说,可以根据创建示范的重点内容,探索创新大数据评估模型,智能生成创建示范的结果。这样既公平公正,又不需通过大阵仗、人为主观的检查形式来干扰基层。

三是不自娱自乐。也就是说,创建示范活动应让群众广泛参与,让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在有些创建示范活动,就是体制内的人在干,与群众没有什么关系。所以,创建示范活动应该增加更多的透明度,让广大群众知晓创建示范的指标、标准和目标,创建示范的具体评分、结果,要让广大群众知晓、参与评判。这样才能公开公平,又能有效防止一些创建示范活动陷入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