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0日,钢城公安分局针对4月17日发布的《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市民反馈进行了回应。据该征求意见稿,钢城区考虑缩小烟花爆竹禁放区的范围。在公开征求市民意见期间的这一个月,收到了三条来自市民的宝贵意见,其中一条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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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17日对《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2024年5月17日共收到意见3条,采纳意见1条

一是市民建议每个小区划定禁放范围,规定时间之内进行燃放,因考虑到人民群众安全问题,同时此建议不符合《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因此本建议未采纳

二是市民建议银山型钢以西以北建议放开,目前铁流路以西已放开,以北区域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缩小

三是市民建议进一步缩小禁放范围,西边永兴路、东边新兴路、北边黄羊山大街、南边府前大街,因为目前主城区人员比较密集,考虑到人民群众安全以及空气质量等各个方面因素,本次禁放区域划分以主城区为界,因此本建议未采纳。

我局对反馈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期待广大市民的持续关注。

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2024年5月20日

来源:钢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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