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所联动”

护航辖区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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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宁公安分局程家桥派出所依托“三所联动”(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商铺租赁引发的合同纠纷。该起纠纷为程家桥派出所“三所联动”机制建立后又一起成功调解的纠纷,是一次“枫桥经验”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商铺租赁引纠纷

店主

凉皮店经营刚刚步入正轨,一会儿水管漏水,一会儿空调不制冷,现在又断水断电,我要网络曝光、拉横幅静坐

物业

他们租金一拖再拖,都拖了半年,我们采取断水、断电也是被逼得没办法了。

“如商场不恢复水电供应,我就网络曝光,拉横幅静坐!”报警人祝某在110电话中情绪激动地向程家桥派出所寻求帮助。

经了解,2023年年初,祝某(化名)在程家桥派出所辖区某商场租赁商铺,以经营凉皮为主。由于祝某认为商场违规超额收取电费,故拒绝向物业支付商铺租金等费用。商场物业负责人徐某多次向祝某催缴租金未果。2023年6月至9月期间,祝某因商铺水管漏水、空调不制冷等问题多次向商场物业反馈,但维修结果不佳导致无法正常营业,祝某因此更不愿支付商铺租金等费用。商场物业无奈之下于2023年年底切断祝某商铺的水电服务,通知祝某立即注销营业执照并搬离商场。此次断水断电直接导致祝某商铺冰柜里冷冻食材损坏变质,要求商场物业补偿,否则绝不搬离,双方矛盾进一步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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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机制搭平台,各执一词分歧大

程家桥派出所了解事情经过后,认为双方积怨已久,调解有一定难度,立即启动“三所联动”工作机制,会同程家桥街道司法所、签约律所共同开展纠纷调处。

然而首次调解并不顺利,甲方商场物业主张:商场未超额多收取电费,而祝某拖欠商场租金等费用约12万元,多次通过短信、贴告示等方式催缴租金无果后,最终出于无奈之下提前告知乙方祝某将对其采取断水断电,认为乙方冰柜内的食材变质损坏不应由甲方商场承担。乙方商铺祝某则提出三点:一是2023年6月至9月其商铺的空调制冷效果达不到营业条件,认为商场应折算其期间的电费;二是商场硬件设施问题导致商铺无法正常营业,商场应补偿如商铺正常营业的“预期可得利益”;三是商场为催缴费用切断其商铺水电造成存放在冰柜里的食材损失,提出了补偿4万元的诉求。双方各执一词,不愿有分毫退让,祝某表示不愿再调解,将通过法院起诉解决,欲前往该商场总公司施压、上访,介于双方情绪激动,矛盾一触即发,调解不得不中止。

基于调解中双方矛盾激烈、诉求差距极大的情况,民警多次上门走访耐心对祝某进行劝解,要求其保持理智,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维权,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同时,民警向祝某举例一起同类型的法院诉讼案例曾耗时两年左右才诉讼完毕,即耗时又耗力。建议纠纷双方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争取达成一致。早日解决问题,重新营业才符合大家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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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矛盾焦点,耐心释法明理

在矛盾双方情绪得到稳定后,程家桥派出所再次启动三所联动平台。第二次调解针对首次调解中的三个矛盾焦点进行了讨论。一是人民调解员告知甲方物业超额收取水电不合理,甲方物业承诺愿意退还多收取的电费,同时调解员提出乙方拖欠租金的维权方法也不可取,双方矛盾有所缓解。二是顾问律师对“预期可得利益”做了详细的普法:商场物业未能及时妥善维修好商铺水管漏水、空调不制冷等问题属于违约。在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主要指承租人的经营利润损失。从司法实践看,不稳定的经营性损失,法院往往不予支持。

本纠纷中,商铺水管漏水、空调不制冷等问题多次报修确实对商铺经营存在影响,于情于理甲方应当适当补偿损失,但乙方祝某提出的补偿金额也不能畸高。三是民警向甲方强调了商铺小本经营,应对风险能力有限,养家糊口实属不易,请企业方多多考虑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同时,要求乙方祝某逐条列出有凭有据的损毁食材赔偿明细,仔细核算出合理的诉求金额。

此次调解,双方的意见虽然仍有差距,但是已经逐步靠拢,调解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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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线上协调,纠纷终获化解

民警趁热打铁,为便于沟通,建立了包含人民调解员、律师、纠纷双方的“线上三所联动纠纷调解室”。民警一方面敦促物业负责人徐某向企业领导汇报情况,积极争取调解成功。另一方面,告知祝某目前调解正向积极的方向推进,需保持理性克制,为和谐解决这个纠纷创造良好的条件。

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兼顾“法理情”,从法律、情理上做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双方最终做出退让并握手言和,并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顺利签订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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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程家桥派出所将继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三所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联动能级,着力构建多元解纷格局,为长宁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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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警民直通车长宁

综合整理:长 宁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