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始终保持对涉黑恶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在广东省公安厅的直接指挥和统一部署下,湛江、雷州两级公安机关于2024年3月12日和5月17日先后展开两批次集中收网,成功打掉长期盘踞在雷州市,以刘锋、刘均、刘农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目前该团伙多名成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全面查清该团伙涉嫌的违法犯罪事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刘锋、刘均、刘农团伙成员以及包庇、纵容该团伙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根据情况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刘锋、刘均、刘农团伙成员,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来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包庇、窝藏团伙成员,为其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证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曾遭受该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者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相关线索、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刘锋、刘均、刘农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

四、举报途径

王警官 电话:13729091635(微信同号)

陈警官 电话:13729091633(微信同号)

来访、来信地址:湛江市公安局扫黑办(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宾路5号),邮编524000;雷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雷州市雷州大道06号),邮编524200。

特此通告

附:主要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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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公安局

2024年5月23日